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属于,回迁房作为不动产的一种,其所有权的转移自登记时发生效力,故婚后登记时取得所有权的回迁房的所有权
婚后回迁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在你婚后将房子公证赠与你,产证是你的名字,那么这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丈夫是没有份额的如果这套房子拆迁了,那么获得的拆迁款是属于你个人财产的形式转化,还是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如果你用这些拆迁款购买了回迁房,还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形式转化,还是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以上分析是理论上的,操作时你要将拆迁款独立一张银行卡,然后用这张银行卡转账购买回迁,或者直接让拆迁公司将拆迁款这算房款,切记不得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种房子不应该笼统地说婚前和婚后财产,应该分成毛坯和装修两部分。
你说这房子是婚后才修好的。这说明房子的框架(毛坯房)是你的,屋里的装修是你们夫妻共同出资的。
如果没有特殊的赠予说明,又有拆迁安置房的手续。这房子是你个人的婚前财产确定无疑。只是在分割财产时。装修部分按实际价值有你丈夫的一半。
如果是你不幸离世。这房子就做为遗产由你父亲、丈夫和儿子来继承。根据法律,那么你丈夫就可能分到一大半。
你想万一你出现意外的时候,爸爸能有一个窝。你不想看到爸爸流离失所,希望他有一个安身之处。毕竟,这房子原来就是你爸爸的。
说心里话,你的爱心让我钦佩。但是,我不赞成你在网上征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你的丈夫知道这些,会影响你们之间的感情。最好的办法是你不妨和你丈夫说明情况,取得他的同意,把这间安置房由你父亲处理。
你怕你的丈夫不同意,那么我教你一个办法,仅供你参考。
这样做既不违背你的初心,又没有侵犯你丈夫的利益。如果你丈夫觉得他吃了亏,那就把你们夫妻装修的一半补偿给他。
如果你再到公证处做个公证,那就更加稳妥了。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旧房拆迁时被拆而补偿的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婚后购置房产系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么即使能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产登记了另一半的名字,则视为对该方的赠与。
百度找的。
所以可以这样理解,给钱不算共同财产,给房子如果写俩人的名字的话,算共同财产。
这又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女生结婚的时候在意房子加不加名字的没有必要,完全可以把男方婚前房在婚后想办法卖了再买一套,然后写两人名字。婚前不伤和气,婚后谁还算那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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