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争取最大利益_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吃亏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7:42:49 人阅读
导读:离婚时,女方想获得最大利益,就要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而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能够证明自己生活较困难。《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

离婚时,女方想获得最大利益,就要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而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能够证明自己生活较困难。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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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般是双输

谢谢邀请,说起人生的情感生活,真是有苦又有甜,幸福的家庭是一致的幸福,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

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恩恩爱爱合得来,能幸福生活下去,那是人一辈子最幸运的了。吵吵闹闹合不来,将就也能过一辈子,对不将就的人只有选择离开,虽然是人生中的一次失败,但它能使人获得重生。

天天生活在一起的夫妻,由于在距离上相贴的太近,牙齿和舌头就是过于太亲近,才是有相咬的时候。夫妻产生矛盾,发生争吵,甚至爆发局部的小战争,那是很自然的现象。常言说的好,天上下雨地下流,小两口打架不记仇。床头打,床尾好,外人越掺和越糟糕。

但是不能有暴力的倾向,动手动脚的暴力会把感情打没了,心打凉了,肉体上受痛苦,长此下去,最终一拍两散。要遇上一方死了心进行冷暴力,另一方无论怎么舔着脸去哄去拉,反正就是不理不睬。这种精神上的折磨,跟掉进了冰窟窿没什么区别,心寒呐。还不如从坟墓里爬出来,重新选择,走自己的新路。

对于夫妻离婚,依法律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是对有过错方向无过错方倾斜的,也就是说在夫妻共同财产上进行补偿给无过错方。由于家庭冷暴力很难举证有过错方,所以大多都实行的是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才依照法庭的判决来完成财产分割。

要是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过错在于冷暴力的一方,只要没有证据证明他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出轨,女方要想得到共同财产的最大利益化,永远是不可能的。

是这样的,女方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因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案件并不是有该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的情形,因而,女方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还有女方也不可以不承担抚养义务。虽然父母亲双方离婚了,但是父母双方对子女还是有抚养义务的,不能因为离婚而不承担抚养义务,只是孩子可以归为一方抚养,与一方生活在一起,但是另一方还是要出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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