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一定要带离婚证吗_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0:12:03 人阅读
导读:是的,肯定需要。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结婚证。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

是的,肯定需要。

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结婚证。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需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需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所以,再婚登记是需要离婚证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再婚的双方原来就是夫妻的,离婚了,想在复婚的就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上交离婚证,再登记结婚发结婚证给双方。

2、再婚的双方之前不是夫妻的,再婚就不用上交离婚证,诉讼离婚的有离婚证明的也可以交给婚姻登记处,由婚姻登记处给再婚的两人发结婚证就行了。

再婚需要提交的证件:

1、再婚不需要带离婚证,复婚需要带离婚证。

2、现场复印户口簿和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妙楚易缘在此感谢邀请。

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是不能够再婚的。

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总则中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原则;同时还增设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以及应当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体现立法宗旨的规定;在保障原则实施的禁止性条款中,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等规定,这就从立法上增强了维护一夫一妻制,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力度,同时也为通过其他法律措施惩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了基本法上的依据。

由于在分则中增设了婚姻的无效和撤消, 如果你能够提供上次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那么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 所谓的 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 如一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办理婚姻登记、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越权管辖、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材料有瑕疵等。

如果你或者对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就构成重婚罪。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再婚时,也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因为你的描述太过简单,不知道是属于那种情况,如果你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或者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 你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和对方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的都构成重婚。

我们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完善,劝你三思而后行。实际上不管是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都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

如果现有家庭的婚姻关系确实无法维系,建议通过法律程序或者协议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后再结婚;如果你没有婚姻而对方有配偶,还是不要插足对方的家庭为好。我们在希望自己生活幸福的同时,首先先让幸福合法化,切莫把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妙楚易缘在此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喜欢文章请点赞)

需要准备的资料: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双方有效的户籍证明(户口簿)。离婚证或者离婚法院有效的离婚判决书。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双方没有直系亲属和三代旁系血亲关系。结婚寸照(婚姻登记机机关可以照)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3:再婚有哪些特别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4: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5: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6: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7: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8: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1、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扩展资料: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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