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有不备案的合同章有效吗_购房合同没有备案章有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8:48:35 人阅读
导读:这个是有效的。企业在签订合同中,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违反其他禁止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都属有效合同。尽管有公安部的专门规定,但未...

  这个是有效的。

  企业在签订合同中,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违反其他禁止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都属有效合同。尽管有公安部的专门规定,但未经备案的公章,在特定情况下也具一定法律效力。对于企业来说,为了规避风险,公章尽量要到公安备案。

  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目前,流行的做法是,对网签的商品房期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去办理预售合同的预告登记(亦即你指的“合同备案”。但合同已备案了的标记,未必一定是盖个章)。对现房买卖,可以不必(省略)办合同备案,直接办理产权过户就行了。

房屋没有在房管局登记备案,该房不属于合法房屋,不可以进行上市买卖交易,在进行买卖交易到交易中心这块时会审核不通过,所以相应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房屋买卖有明确规定,不能对无产权,以及部分产权的房屋进行买卖,所以依法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没有备案,房管局没有你这套房的买卖信息,到时可能会被一房二卖。

根据《民法典》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合同备不备案不能简单认为无效或者有效。要按照情况区别对待,如果合同中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

原则上按照约定处理,例外情况是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如果未约定的,则不能此作为主张合同无效的法定抗辩理由。

而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则没有不备案即无效的约定。只要出售房有权处分房屋,合同内容不违反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一般都认定合同有效。

谢邀。

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成功的意思进一步解释就是购买商品房后,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协议,银行放款后就要到房管局备案,证明您已经购买了此套房屋,并在房管局留档,房管局会在买卖合同上盖上备案专用章,再往后您拿着房管局盖完章的合同以及商品房预告登记证在交房时换取私产房房本。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书面合同上签字、盖章只是确认合同签订的一种形式,对合同效力并无实质影响。依法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都是有教的。相反,如果存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即使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合同也是无效的。施工合同一方只盖公司章没有法人代表签字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不会因此导致合同无效。

这是程序上的事情,你现在拿的合同当然有效。

你现在可以考虑 一、弄一份有房产局盖章的合同的复印件。

二、拿着现在的合同,然后弄一份房产局已经备案的证明。

具体问题可以向公积金部门咨询。

企业使用未备案的印章根据“使用”的性质,一定产生法律效力。具体而言,可能包括以下法律效力与责任。

企业刻制公章未备案,可能产生行政责任,但不影响签单的效力;

企业刻制公章未备案,该公章属于未经企业主管人员同意,属于无权决定人的所为,可能构成伪造印章罪;

企业使用未备案的公章在票据上使用,如在支票上使用,未备案的公章与银行预留的印章不一致,可能涉及票据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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