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担任监事的高管有哪些_公司高管能担任监事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3:47:43 人阅读
导读:有案底的人不得服兵役;不得在政府行政机关工作;不得从事司法工作;不得在学校和公办文艺团体工作;不得从事行医工作,不得担任企业管理干部等。总而言之,除了种地和在企...

有案底的人不得服兵役;不得在政府行政机关工作;不得从事司法工作;不得在学校和公办文艺团体工作;不得从事行医工作,不得担任企业管理干部等。总而言之,除了种地和在企业当工人及干个体户工作外,其他工作都没了资格。

我们这有两个刑满释放人员,一个是教师,犯强奸罪,刑满释放后回乡务农了。另一个是在劳改农场学会了水电安装,刑满释放后,回家干个体户,从专水电安装工作。基本上回归社会了,也没人拿这污点去欺负他们。

刑满释放有案底的人,已接受惩罚了,社会各界应该帮助他们回归主流社会,在就业方面尽量体现人文关怀,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接纳他们就业。不能让他们再次回到社会对立面,去仇视社会,报复社会,重新犯罪。

1、公司高管不能担任监事;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能出任董、监、高,因此当其在一个公司出任董事,对该公司破产有个人责任,则不再符合担任董事的条件,即不能再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

可以的。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有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而对于是不是夫妻关系,法律无此例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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