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条件不同意怎么办_不同意协议离婚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1:58:55 人阅读
导读: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可到法院起诉离婚。新的法规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民众的权益。男儿当自强!题主的丈夫已不能担当好一个做丈夫、做父亲、做儿女的责任,令人痛惜...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可到法院起诉离婚。新的法规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民众的权益。

男儿当自强!题主的丈夫已不能担当好一个做丈夫、做父亲、做儿女的责任,令人痛惜。一日夫妻,百日恩,家庭的破碎,对家庭的每一位成员都是打击,特别是孩子,希望题主的丈夫,能够改过自新;也希望题主能够给予其机会。

协议离婚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是有条件的。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单方起诉离婚。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⑥一方被宣告失踪慢一周的。

二、有下列情况存在的,不准予离婚。

①现役军人的配偶没有经过军人的同意不能离婚;

②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妊娠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③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妥善处理或者没有达成共同意愿的;

④经法院核实夫妻感情未破裂的。有上诉情况之一的,法院对当事人的离婚诉求不予采纳。

谢谢邀请;在一般的情况下,男人能主动提出结束婚姻,肯定是不能与女方再融洽的生活下去了,或者是男人已经出轨,心有所属,才会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

我国在婚姻制度上实行的是以自由恋爱,结婚自愿,离婚自由为方针的,只要男人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经荡然无存,婚姻没有一点生机,失去了灵魂,已经彻底死亡,法院就会受理。

面对第一次起诉,女方要不同意离婚的话,也要拿出不离婚的理由,来证实双方的感情并没有破裂。有信心修复感情,把婚姻继续维持下去的话。法院依法就会向坚持不离婚的一方倾斜,下达维持婚姻调解书或者是判决书。

如果男方心已经死了,不留余地,坚决要求离婚的话。就会在半年以后,再度将女方起诉到人民法要求离婚。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就会认定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再维持婚姻就失去了意义。女方再不同意,也会回天无术,最多在离婚的条件上向女方倾斜罢了。

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就可以办理了。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办理案件。民事离婚纠纷,我都办理的麻木了。接下来我会结合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您释疑和支招。

对于离婚案件,一方主张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其实法官办理起来很简单,就是看有没有法定的离婚要件,如果有,其中一方不同意也没用,如果没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在第一次起诉时是不可能判决离婚的。那么什么是法定离婚要件呢,如果没有法定离婚要件,怎么才能把婚离了呢,请往下看。

通常我们所说的法定离婚要件,最常见的就是分居满两年,司法实践中也是这种情况第一次就判离的情况最多。一般夫妻二人想要离婚,多数都是感情不合,感情不合的话,分居的就多了。分居只要满两年就符合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要件了,不论对方是否同意,第一次都是判决离婚的。当然了,分居是需要证明的,比如你外出打工两年多了,或者离开家自己在外面住两年多了,只要开个介绍信,就符合条件。还有就是分居的含义搞清楚,不同于分床,也不是说你外面住半年回来你俩又睡一起了,然后你又外住半年,这都不是分居,分居是分开持续满两年。其他的感情破裂的要件比如说他家暴,你当时报警了,警察做笔录了。比如说吸毒,你有证据证明即可,比如说遗弃,你生病了,不管你的死活。这些都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证据。有这些证据中的一个,你第一次就可以离婚。

假如你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你的证据没有证明力,此时对方就是不离,法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只是说这次不判离婚,六个月后你在一次起诉,那时候就可以判决离婚了,不论他是否同意。这个六个月的起算点是你撤诉之后,或者法院判决驳回你离婚请求之后开始算,实践中这样的情况法官都会劝你撤诉,你直接撤诉就完事,因为撤诉的话就开始计算了。

综上,经过解忧君的解释,你是否明白了关于离婚的那些事呢,但还是要提醒大家珍惜婚姻,珍爱彼此。

我是法律解忧君,欢迎大家评论留言互动,有问题的可以提问,我会一一回复,大家帮忙点点关注点点赞,谢谢大家,祝大家生活愉快。

如果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你只能起诉离婚了。

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只有两个方式,第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第二个方式是起诉离婚,也就说,你作为原告,要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决你们离婚。

所以,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只能起诉离婚了。

我可以告诉你怎么办,但不能回答走法律途径是否麻烦。是否麻烦,麻烦大小标准很难把握。

本来我国的离婚途径就是两种,其一、协议离婚。其二、诉讼离婚。

鉴于问题的说明,协议离婚不可能实现,那么只能走第二种途径,诉讼离婚


依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采取独任制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双方同意,无争议,可以双方协议后经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手续。一方不同意,失踪,逃避,或者关于子女扶养权等有争议不能达成共识的,可以经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诉讼判决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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