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同意怎么办_不同意协议离婚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1:59:57 人阅读
导读:怎样能最快速的离婚?这是一个我被问的最多的一个问题,几乎每个迫切离婚的当事人都会提到。离婚可以分两种,双方协商离婚和由法院判决离婚。一般人离婚都不愿意上法庭,尽...

怎样能最快速的离婚?

这是一个我被问的最多的一个问题,几乎每个迫切离婚的当事人都会提到。

离婚可以分两种,双方协商离婚和由法院判决离婚。

一般人离婚都不愿意上法庭,尽量协商。我接触的当事人经历的协商过程有的几个月、几年、甚至十几年最终双方都麻木了,最后还是找到律师要诉讼解决。但是我统计过经手的离婚案件,有一半以上还是调解结案了。为什么当事人协商很多年都没有结果,由律师介入或者到法院却能解决呢?原因是当事人协商的态度、方式、方法不对。

我总结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双方情绪化,爱翻旧账,爱计算感情账,无法理智的协商。双方从亲密的关系走向反目,当事人的情绪都是很复杂的,中间有复杂的感情纠葛、太多的恩恩怨怨,很难理智的谈离婚,往往不自觉的就算起了感情账,谁亏了谁,谁欠了谁。很多时候都以争吵结尾。我建议当事人要调整心态,每个人心里都本账,旧账是翻不完的,会让关系越闹越僵,矛盾越来越大。至于情感账,谁亏欠了谁,没办法计算。感情这个东西没法衡量,在意可以是千斤重,不在意什么也不是。两个人感情好的时候,舍不得对方受一点委屈,没感情了眼泪流成河也可以视而不见。这个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尤其对于比较感性的当事人。

我建议可以找都比较信任朋友、亲戚或者律师做调解。

二是双方对离婚没有法律上客观正确的认识。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该怎样计算?夫妻共同的财产怎样分割?双方首先需要了解法律上客观的分割标准,再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这点比较容易解决的,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虽然很多人都希望协商,但协商解决的前提是双方都得同意,实际上很难的,有的人明白自己的要求在法律上是过分的但认为对方亏欠自己要这些还弥补不了自己所受的伤,甚至有些当事人的条件被满足后接着再提出新的条件。

我曾经代理的一个案件,两个人结婚两年也没攒下共同的财产,男方提出离婚,起初女方要30万安置离婚的生活,男方答应后,女方又改口要男方付首付买套房子,房子也买了对方又要给房子配一个车位。女方抓住男方急于离婚的心态,条件越来越高,男方急于离婚一步一步的妥协,两个人僵持了一年多也没有结果。男方最终因为无法满足不断变化的要求,找到我寻求帮助,我建议男方终止协商,法院起诉离婚,这个案子很快就达成调解了。

所以能否协商成功跟每个人的要求、性格、想法以及协商的方式、方法有很大关系。没有策略的协商只会耽误时间。协商阶段是最容易浪费时间的,除了上面所说的协商需要讲究方式方法以容易浪费时间的,除了上面所说的协商需要讲究方式方法以外,我建议给协商确定一定的期限,达不成一致意见尽早起诉,诉讼阶段还是可以继续协商的。

法院诉讼离婚,法律规定的案件审理的程序和时间,当然有部分被告会恶意拖延时间,当事人就不用担心了,律师会跟法官及时的沟通交流,以求尽快的结束案件。

有人说结错婚就有如“上了贼船、跳进了火坑!”,那很多人急于离婚的心态就犹如急于“跳下贼船,跳出火坑”。但着急不能仅是心理上着急,而是行为也要跟的上,采取合适的方式方法,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启发!

谢谢邀请;在一般的情况下,男人能主动提出结束婚姻,肯定是不能与女方再融洽的生活下去了,或者是男人已经出轨,心有所属,才会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

我国在婚姻制度上实行的是以自由恋爱,结婚自愿,离婚自由为方针的,只要男人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经荡然无存,婚姻没有一点生机,失去了灵魂,已经彻底死亡,法院就会受理。

面对第一次起诉,女方要不同意离婚的话,也要拿出不离婚的理由,来证实双方的感情并没有破裂。有信心修复感情,把婚姻继续维持下去的话。法院依法就会向坚持不离婚的一方倾斜,下达维持婚姻调解书或者是判决书。

如果男方心已经死了,不留余地,坚决要求离婚的话。就会在半年以后,再度将女方起诉到人民法要求离婚。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就会认定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再维持婚姻就失去了意义。女方再不同意,也会回天无术,最多在离婚的条件上向女方倾斜罢了。

协议离婚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是有条件的。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单方起诉离婚。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⑥一方被宣告失踪慢一周的。

二、有下列情况存在的,不准予离婚。

①现役军人的配偶没有经过军人的同意不能离婚;

②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妊娠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③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妥善处理或者没有达成共同意愿的;

④经法院核实夫妻感情未破裂的。有上诉情况之一的,法院对当事人的离婚诉求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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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这在离婚案件中是非常普遍的,不同意的原因可能很多,比如放不下这段感情,或者放不下孩子等,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首先,要清楚离婚的方式

一、离婚的方式

第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也是大家所说的协议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同时对于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第二个方式是起诉离婚,一旦双方因为各种原因未协商好,没有协议离婚,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了。原告去法院起诉离婚,带着相应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起诉状;以及相应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证明夫妻财产和债务的证据;可在法院立案、排期、开庭、判决,最终法院审查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二、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在协议离婚时,对方不同意离婚,那首先要清楚,为什么对方不同意离婚,是因为对于感情的放不下,还是对于子女的放不下,认为双方真的离婚了,会对子女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还是认为对于财产、债务分配不公平的,不同意离婚等等,搞清楚以上原因,就可以做出适当的调整,以有利于双方协商离婚,但是,最终实在无法调解的话,双方就是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你只能起诉离婚了。

婚姻法规定,离婚案件是必须要经过调解的,在法院的支持调解下,可能会调解双方离婚,或者调解双方和好,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法院会开庭。在开庭前,原告就要做好准备,一定要把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搜集好,以有利于法院第一次就判决你们双方离婚。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非常重要,有些原告就忽视上述的证据,认为对方会承认的,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可能被告不会承认的,甚至是作出相反的说法,或者有些案件被告是不出庭的,开庭时法院询问原告是否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原告没有提前准备好,法院就很难判决双方离婚。比如家暴,家暴是婚姻法规定的判决离婚的情形,如果想要证明家暴,你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疗文正、照片都是重要的证据,对于法院支持你离婚的请求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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