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经常被家暴,想离婚,房子又是公公的名字,你还想得到什么?能离开有暴力倾向的人,离开被折磨,全身而退,死里逃生,重新选择,获得人格和尊严,就是你最大的收获。难道还想获得百万千万?不符现实,太奢侈了。就算有暴力倾向的人有这个钱财,他也不会给你。
首先要明白一点,男人在婚姻期间出轨了,就算法院认定为男方是婚姻中的过错方,男方也不会净身出户,因为法律上根本就没有净身出户的概念。
如果男方出轨,且你也有男方出轨的证据,那么你可以和男方谈判协商,以出轨的证据为要挟,要求男方净身出户。这类人一般都是在机关单位工作,若在私企或无业,是威胁不到的。
现在净身出户的很少,因为现在的房价都很高,很多人净身出户了很难再买房,且现在的人法律意思普通比较高,也知道出轨不会净身出户,所以,真正有很多财产的夫妻,一般不会净身出户。
很多女人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外遇,第一想法就是离婚,第二想法就是要求对方净身出户。这个想法也很合理,但只要男方不同意净身出户,女方的诉求很难主张。
最后说一句,现在出轨的成本真的很低,也间接导致很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要求处理的,可以对违法人员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对于家庭暴力,2016年,我国专门颁布实施了《反家庭暴力法》。按照该法规定,受害人可以向有关单位、村居委会、妇联投诉。同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人民法院起诉。
公安机关应及时出警予以制止并调查取证,根据案情给予治安处罚,并出具《告诫书》。
人民法院受理家暴案件,可以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禁止加害人的家庭暴力,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给予刑事处罚。
另外,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之一,相应的,受害人可以得到较多的利益。
综合以上情况,这些处理过程以及相关证据,都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有利证据。
如题,此致!
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一点的说就是在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出门。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无关于“净身出户”的直接规定,只是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权进行了规定: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见,并没有让男人净身出户的法律依据,只是有因为过错而惩罚性的规定。
《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就是说,夫妻之间可以就财产问题达成任何约定协议,这个约定当然可以包括所有的财产给一方,一旦离婚时,另一方将按照协议失去所有财产,就是你们说的“净身出户”。
关于夫妻之间的约定协议,有很多专业的窍门,建议拟定协议时请律师起草。夫妻之间的约定可以是财产上的约定,也可以因为多方有过错而自愿给予的精神损害赔偿,只要是对方愿意用自己的所有钱来赔偿,离婚时,当然可以做到让过错方净身出户了。
既然是约定协议,就需要双方完全出于自愿达成所有的合意,一方不应该以不合法的手段强迫另一方签署协议,协议的约定要能够实现和履行,不能超过对方的实际承受能力,否则是有法律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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