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行政处罚的有_行政处罚有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3:51:59 人阅读
导读:谢邀。刑法中从重处罚、法定刑升格、加重情形、结果加重犯、加重构成要件有什么区别?让我们借助几个典型刑法条文来进行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

谢邀。

刑法中从重处罚、法定刑升格、加重情形、结果加重犯、加重构成要件有什么区别?

让我们借助几个典型刑法条文来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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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

举例:如强奸罪,基本犯罪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也就是在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范围内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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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刑升格】又称加重处罚,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满足某些加重情形,适用基本档的加重档

举例:抢劫罪中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属于普通的犯罪构成,其后规定的“入户抢劫”等8种情形,即加重情形,属于加重的犯罪构成/构成要件

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不同,前者是档内从重,后者是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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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情形】又称加重处罚情形,通常由刑法分则明确规定,可以分为结果加重情节加重

结果加重,因犯罪行为出现了一定的犯罪后果而对其加重处罚,如抢劫罪致人重伤、死亡和强奸罪致人重伤、死亡。
情节加重,因犯罪行为是在特定的场所进行或者采取特定的手段实施而对其加重处罚,如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二人以上轮奸等。

举例:如强奸罪的5种加重情形中,既有结果加重,也有情节加重;抢劫罪的8种加重情形中,同样既有结果加重,也有情节加重。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加重情形又有单纯的量刑规则与加重的犯罪构成/构成要件之分。

加重的犯罪构成/构成要件,不同于单纯的量刑规则,涉及到犯罪构成的认定。例如轮奸是加重的犯罪构成要件,存在着轮奸未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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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以犯轻罪的意思实施基本犯罪行为,而发生重罪的结果。

如果说前几个概念还算是刑法上的概念,结果加重犯则是刑法理论上提出的概念,目前还尚有争议。

通说认为,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必须有三个条件:(1)行为人对基本犯罪有故意,但对加重结果一般无故意。(2)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对结果的发生可能预见。

基本犯罪类型为过失的,不存在结果加重犯,如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的。

较为公认的结果加重犯:

1. 劫持航空器(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
2. 故意伤害(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的;
3. 强奸(故意或者过失)致使被害妇女重伤或者(过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
4. 非法拘禁(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5. 拐卖妇女、儿童(故意或者过失)致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重伤或者(过失)致使其死亡的;
6.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过失)致人死亡,虐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包括引起被害人自杀的;
7. 抢劫(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8. 非法行医(过失)致使就诊人死亡的;
9. 抢夺(过失)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致使被害人自杀的,成立抢夺罪,属于“情节严重“; 抢夺(过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成立抢夺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概念意义:目前结果加重犯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尚且不甚明确,只能说,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完整而不重复地评价犯罪,确保罪刑责相适应。避免许多犯罪如果造成致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只能被认定为是与(过失/故意)致人重伤/死亡罪的想象竞合/数罪并罚。

初学刑法者也可以暂时不理会结果加重犯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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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1、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例如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如果是指行政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参考资料

中公解析: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和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本题中,A项扣押财物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B项行政处分属于公务员内部的行政行为,而不属于外部的行政处罚。D项的行为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赋予的司法权力行使司法拘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虎户港鞠蕃角歌携攻毛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1]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予的制裁措施。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 行政执法单位对违章者进行符合法律程序纠正其错误做法的手段 来百姓可以这么理解, 象是交警开出罚单,交通局扣押没交养路费的机动车,卫生局对卫生达标不合格的饭店进行整顿及罚款等等都是行政处罚, 其处罚方式有 罚款 扣押物品等等!

选D该项属于《处罚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的暂扣许可证种类的行政处罚,同时也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治安管理行政处罚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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