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作日加班费计算方法计算_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3:12:38 人阅读
导读:根据《全国节假日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为: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根据《全国节假日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为: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为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为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这个要看什么性质的行业了,一般生产型企业和服务型行业计算工资工时是不一样的,各个企业计算方式也稍有区别,劳动法上规定的周六周日加班是按照平时的1.5倍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3倍计算。如果像是服务型行业排班就是轮到你周六周日上班的话就是按照平时工时和工资计算,节假日上班算加班,按照3倍工资,不过有的单位还需要你补上一天班,不然你会少一天正常工时的!!!

加班费的计算公式是:

1.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小时数×小时工资×150%;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休息日工作天数×日工资×200%或:休息日工作小时数×小时工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法定休假日工作天数×日工资×300%或:法定休假日工作小时数×小时工资×300%。

正常上班时间工资的两倍,周六周日公休,属于加班。正常加班是1.5倍,法定节假日加班是3倍。

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扩展资料

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方法:每月工作时间 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 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时间 250=365-104-11;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 115=104+11。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每月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

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劳动法》

1、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加班费也是工资;2、以未支付加班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3、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3、法定休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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