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上诉会从判吗_法院的二审判决后能否再上诉?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8:21:35 人阅读
导读:改判的纪录几乎没有,我是有现实的经历的,虽然我的案子改判了,但是让我一辈子不想踏进法院,太复杂了海外网6月23日电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6...

改判的纪录几乎没有,我是有现实的经历的,虽然我的案子改判了,但是让我一辈子不想踏进法院,太复杂了

 海外网6月23日电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6月23日9时00分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二审结果。在判决书中,法院裁定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这个结果应该比起一审有了明显的改变,小编认为法律的公正严明得到了体现。

那么类似于二审这样的判决有意愿再上诉,这个可以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每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的,即告结束,第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不得再提起上诉。
当然,如果当事人对二审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或者上级法院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也可以向相应的同级检察院申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这个估计就是要最高级人民法院来受理,一般情况下二审就是最终判决。

提出这样的问题应该有三类朋友——

第一类:不是当事人。但是,关注法律和法院对案件的判决。问问而已,长点见闻知识;第二类:是当事人。想打官司,怕打官司,不得不打官司;第三类:出道不久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

我办理一审案件不多。二审和再审案件是我的主要业务。所以,我的体会是:真的难。原因——最主要的原因:高维持原判,是司法审判长期以来的顽疾。所以,律师大多视为禁忌之区。

我之所以办得多,不是我比能干的律师强,而是能干的律师不太愿意涉足。所以,我的挑选空间余地比别的律师大。

这个问题,我针对当事人和律师谈。

就当事人而言——如果你的利益是可有可无的,那就放弃。因为风险不值得冒。如果你的利益是巨大的,并且你认为你真的被“冤枉或委曲了”,那就“以小博大”,值得把官司打下去;如果原来代理的律师也认为判决错了,那就坚决打下去;如果你的根本利益被损害了,你承受不了,那就准备打下去;如果律师劝你放弃,并且他的理由也说服了你,那就坚决放弃。

所以,对当事人而言,你面对的是应该不应该打和值得不值得打的问题。

就律师而言——要摆正位置:你一定要有倾向性:就是要帮当事人打赢这场官司(不管几审):你一定要有中立性:你不是当事人,是他的法律顾问。当你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运用你的知识(包括请教同行——最好是你熟悉的专业法官),得出应该打的结论,那就打下去;得出不能打的结论,就说服当事人放弃。

结论,必须经过论证。

下面进入专业通道——

民事案件,尽量找新证据。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别去费神——理由;法院几乎不会采纳。

还是从“没有新证据”入手:

1、努力让案件发回重审。只要发回重审,几乎就能改判。上级法院不为难,好做工作。所以,主打程序错误,次打事实不清。

2、力争改判。主打认定事实错误,次打适用法律错误。

3、判断二审会维持一审的,诱导二审照抄一审观点,把再审或抗诉的理由隐藏在上诉状或代理(辩护)词中。为启动监督程序员作伏笔。

最重要的是:搜集借鉴判例。上诉状和代理(辩护)词可以引用相关观点。庭后用判例的打印件提交给主办法官。

难,才精彩。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难道不是这样?

题目描述的情形不确切,法律专业人士感觉有题主案件有两种可能:二审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咨询再审结果会怎样。本人分别作出如下回答,仅供参考。

如果法院对题主案件判决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况,法院审判确实存在符合再审的情形,可以坚持申请再审。如果案件一审是基层人民法院,二审应是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我国有一些冤案,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按照当时法律及政策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当事人不服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决定,继续通过法定程序申请再审,有的案件经过十几年不断努力争取,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撤销驳回再审裁定,有的案件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有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

如果题主案件属于上述第二种情景,题主向作出二审判决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上级法院会根据已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再审申请是否符合法定再审情形。如果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情形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再审,即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再审,也可以自己提审。如果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上级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当事人如果对法律不是特别了解,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请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助研究自己案件败诉的原因是什么,案件判决是否符合再审法定情,自己是否应当搜集有关新证据。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当事人只有清楚的明了解自己案件状况,才能在诉讼当中有礼有节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浪费自己的时间金钱和精力。

我愿意回答社会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如你认为我回答的有道理,请给我点个赞,欢迎评论与互动。

不会判得更重。我国刑事诉讼法目前适用的是上诉不加刑原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1、二审法院是否会减轻刑罚,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检察院的举证情况、一审的判决情况来分析。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因不服一审下落不明判决而上诉的二审案件,二审法院在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上诉平加刑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实行改革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法院不会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百二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不管谁继续起诉或上诉,都可能有推翻或维持原判的可能性。

不过根据经验来说,劳动仲裁出来的结果对劳动者有利的,一般来说到了法院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动了,推翻的可能性很低。

因为,劳动仲裁方面,一般已经充分考虑了单位的利益了,如果不是单位确实有无法补救或难以人为扭转的违法行为,劳动仲裁是不会轻易作出对劳动者有利的裁决的。

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为此,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撤诉后,一般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但有几种例外:

1、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撤诉后,虽然还不满六个月,但夫妻之间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在“新情况、新理由”出现后可以随时起诉,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2、被告可以随时起诉,不受原告六个月起诉限制期的限制。

3、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协议离婚,亦不受六个月起诉限制期的限制。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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