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遗产继承_未成年子女如何继承遗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4:33:39 人阅读
导读:自我感觉问题中的家产更多指向的是那间房子。首先应该确定的是这座房子所有权~按照问题中所说的,貌似房屋修建过程是在小艾及其丈夫婚姻存续期间,且修建房屋的花销也应该...

自我感觉问题中的家产更多指向的是那间房子。首先应该确定的是这座房子所有权~按照问题中所说的,貌似房屋修建过程是在小艾及其丈夫婚姻存续期间,且修建房屋的花销也应该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这间房屋应当属于小艾及其丈夫两人共同所有,并不是像小海爷爷所说的属于家产。其次,我们应该分析的是小海父亲死亡后财产的分割继承。小海父亲死亡后,即开始进行财产分割。根据我国法律,遗产继承过程中,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作为第一继承顺序人进行继承。在本案例中就是对房屋进行继承。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房屋属夫妻二人共同拥有,因此财产的分割与继承仅局限于小海父亲所有的一半,小艾拥有一半所有权事实不变。在对小海父亲所有一半的分割和继承时,小海爷爷、奶奶【如果健在】、小艾、小海、小海的两位姐姐对房屋财产进行均分。这样看来,小艾将会分到房屋价值的五分之三,小海、爷爷、小海的两位姐姐分别分到房屋价值的十分之一。------------------------------------------------------人工分割线--------------------------------------------------------但如果在房屋修建时花的钱属于爷爷,那么这个问题会复杂好多。应该考虑当时出资的情况、出资时间来判断房屋所有权的所有。

未成年人可以继承房产吗?监护人能否代为放弃继承房产?

可以。因为孩子们生来就有继承权。儿童在通过家庭财产时应由监护人陪同,有关资料或文件也须由监护人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完成。

此外,胎儿有权继承胎儿的权利,如果胎儿出生并存活下来,那么它就依法享有遗产的份额。相反,他们没有。因为根据继承法,胎儿的遗传应该被保留。当一个胎儿出生时,它的保留份额是按照法定继承的。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扩展资料

未成年继承房产注意事项

1、工作如果法定继承人多于一人,财产仅为一人,则需要他人的书面同意放弃财产的继承权。

2、如果房间被转换为房间,经济适用于房间,则有必要对房屋销售市场的价格进行审查,并审查和批准购买上市房屋的股票(收集窗口)。

3、项目继承人未亲自办理的,应当提交委托书或者公证、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4、法院判决应当提交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的通知;

5、继承人未成年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原件。

一种观点认为监护人可以代替被监护人做出放弃继承权的决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因此,该观点认为只要监护人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就可以代替被监护人放弃继承权。另一种观点认为监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被监护人做出放弃继承权的决定。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首先,监护是怎么回事?监护是责任而不是权利,《民法通则》包括了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和对父母的照顾制度,集中了保护和照管的作用。即监护主要作用是保证被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可以认为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代为行使财产权利。

其次,继承权是怎么回事?民事权利按照标的物可以分为财产权、非财产权以及兼具双重性质的权利。继承权属于具有双重性质之权利,但其财产权的性质服务于非财产权的性质,申言之,适用于非财产权的规定。

最后,继承所得财产是怎么回事?根据《继承法》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人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继承人的财产,是行使继承权的结果,属于财产权。

综上,监护的责任在于对被监护人负有保护其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和代为履行财产权利的义务。在继承这一法律关系中,则为保护作为非财产权的继承权不受侵犯,代为行使继承所得的财产的财产权。




该房产是你外公的与外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你外婆去世后,房子开始继承,其中有一半是你外婆的,这样,你外公、母亲、舅舅、小舅舅继承你外婆的份额,每人房产的八分之一。你外公就有八分之五的财产权,属于外公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外公去世后,八分之五的房产为遗产,由你再婚的外婆、你母亲、你两个舅舅、再婚妻子的女儿来继承,每人八分之一的份额,小舅舅适当多分。你外公再婚的妻子去世后,由再婚妻子的女儿继承,这样你再婚妻子的女儿有四分之一的份额,你母亲四分之一,你两舅舅各占四分这一,小舅舅适当多一点,进行微调。

1、被继承人的未成年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可按法定继承人的数额平均分配遗产。

2、如子女未成年,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更多的分配。

《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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