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上班也不办离职手续_离职时,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6:30:48 人阅读
导读:办理完离职手续,公司开具离职证明是义务,否则因此造成员工无法找到工作应赔偿经济损失;可多尝试与公司沟通,说清楚利弊得失,如无效保留沟通的证据,必要时用法律手段维...


办理完离职手续,公司开具离职证明是义务,否则因此造成员工无法找到工作应赔偿经济损失;

可多尝试与公司沟通,说清楚利弊得失,如无效保留沟通的证据,必要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一、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如下: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引起的劳动纠纷:

1、案情简介:

杨某琴于2013年11月8日从格林豪泰酒店密云长城环岛店离职。

2014年3月份,杨某琴被北京梦露时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录用,月薪8000元。因格林酒店未给杨某琴出具离职证明,导致梦露公司不再录用杨某琴,造成其工作机会丢失。杨某琴诉诸仲裁机关要求:

1)格林酒店为杨某琴出具离职证明;

2)格林酒店赔偿因未出具离职证明造成的工资损失(2014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18日)96000元;

3)格林酒店赔偿因无离职证明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损失15000元。

2、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二审判决:

1)格林酒店为杨某琴出具离职证明(已执行);

2)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格林酒店赔偿杨某琴因未及时出具离职证明造成的经济损失二万五千元;

3)驳回杨某琴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你该如何做?

1、与原公司多次沟通,留存证据:

1)动之以情:

合作一场,好聚好散,开离职证明不仅是方便我找工作,也是结束劳动关系的证明;

2)打消公司的顾虑:

了解公司的顾虑,看是否能做些什么,比如担心公司利用离职证明有什么不利于公司的行为什么的等等,可以表表决心,说明用它途。

3)协之以灾:

现在找工作都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如果没有我会很难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司要开具离职证明,否则要承担员工的经济损失。

这是双输的局面,对于公司、个人来说都不希望看到。


2、新公司如何沟通:

1)坦诚说出实情,以得到谅解;

2)提供上现公司电话,以备新公司核查情况,消除顾虑;

3)写声明,大体内容如下:

签名: 日期:

4)只要公司对你的能力很满意,背景调查过关,不是诸如采购、销售、财务等敏感岗位,不是管理岗位,基本是可以放宽入职条件的


3、工作黄,法院见:

如找到心仪工作,新公司非要离职证明,原公司又死磕着不开,对你造成了经济损失,那就去投诉吧!

毕竟工作是大事,而你多次沟通仁至义尽,该怎样就怎样处理吧!

有时当你做出强硬的姿态时,问题就自然而然的解决了。

这个世道,很多时候是欺软怕硬的,虽然不应去欺负他人,但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很有必要的。


祝好运!


——段晓岚写于2018.07.23

劳动者发生疑似工伤或者职业病,应该要求单位出面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予理睬,可以自己去劳动局申诉和做工伤认定。 如果经过认定工伤,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也要负责。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没有劳动合同,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单位属于违法。而如果没有为当事人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经过鉴定当事人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老司机来告诉你:

首先不清楚你进入公司是否涉及落户等相关问题,如果涉及到给你落户口,一年内可万万别辞职,那样的话单位是可以把你户籍打回去,如果是涉及到北京上海的户籍,哥们你可就亏大发了。

其次你要明白如果长期拖着不办离职手续的话,而且你档案还在单位的话,单位不给你办手续扣押你档案的话,那这个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长也是个傻子,对待离职人员企业都会想着让员工尽快将档案提走的,否则后患无穷。

最后你要态度和缓些,不要跟公司硬碰硬,个人跟企业对抗根本就是以卵击石,而且你们这也不是什么大的劳动纠纷,你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投诉的。而且你也要反思自身的错误,我觉得一个巴掌拍不响,单位不会没事刁难你的,所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按规矩办即可。

欢迎关注老司机,为你答疑解惑。

拒绝写离职报告即可,同时取证已经向用人单位请病假并保留相关就医凭证,以防用人单位说是劳动者旷工辞职。如果用人单位辞退你,则要求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盖公章,写明辞退理由。如不肯出具书面通知书,则继续在原岗位工作,正常打卡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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