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商铺公摊面积简而言之就是商铺的公用面积,公用面积越大,商铺的得房率就越低。国家规定商场内商铺的公摊不超过60%。商场公摊在50%左右是一个合理水平。一般沿街店铺公摊在10%-20%左右,部分商场的公摊在25%-40%,大多数较高端的商业地产公摊甚至超过了50%。一般在购买商铺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会写明商铺的公用面积以及商铺面积等。这些数据都是由房产测绘师所测量出来的,购房者可以根据这个知道商铺的公摊面积大小。
1,如果是独立商铺,是用建筑面积来算。 2,如果是分摊的,租金面积是[个别分摊商铺的测量面积] + [应负担的公摊面积] [应负担的公摊面积] = [个别分摊商铺的测量面积] x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商铺面积之和) [应负担的公摊面积],就是[分摊公用建筑面积],或叫[公用分摊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就是公摊面积,是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里所指的公用建筑面积。 例如,一个分摊商铺的面积是20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是600平方米,而所有分摊商铺的共有面积是2000平方米, 这个分摊商铺[应负担的公摊面积]是 20 x (600/2000) = 6平方米. 租金面积 = [个别分摊的测量面积] + [应负担的公摊面积] = 20 + 6 = 26平方米
这里涉及了几个概念,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得房率。关系是:
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得房率
你这个商铺建筑面积70平米,得房率差不多60%,这些都是没错的。而得房率60%也是正常的,没有问题。
你问题里面有一个地方估计是听错了,公摊面积是建筑面积的39%,而不应该是使用面积的39%。
不合理,我是干房地产的。楼下的商铺是属于开发商的,出租和买卖由开发商做主,如果是开发商把这个商铺出租或卖掉了,钱也不能分给这个楼的住户,这是完全不合理的,
抚养权归女方不给男方看可以吗_夫妻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有权看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