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_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6:43:22 人阅读
导读:有人说: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一个家庭和睦了,充满了爱、温情、体恤、理解、照顾,那么这个家庭一定是幸福的,这个社会也是和谐的。同样的,在一个家庭中,如果夫妻之间...

有人说: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一个家庭和睦了,充满了爱、温情、体恤、理解、照顾,那么这个家庭一定是幸福的,这个社会也是和谐的。同样的,在一个家庭中,如果夫妻之间感情不和,整天的吵吵闹闹闹,充满了火药味,没有爱、没有温情,这样的家庭是可悲的,对孩子的伤害是很大的。实践充分证明,很多有问题的孩子,长大后有性格缺陷的成年人,小的时候家庭大部分是糟糕的。

为了维护人类的和谐社会,不少国家出台了保护家庭的法律,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我国也是一样,为了保护男女之间的爱情和婚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先后出台了《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这些法律对夫妻关系的确定,男女权益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保护,都给予了法律的保障。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生育了子女就必须履行抚养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作为父母不但要抚养子女,还要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

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对父母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规范:作为父母必须给自己的子女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父母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父母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具体到这个问题,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离婚,作为孩子的父亲不出钱抚养自己的女儿,这是违法的,法律肯定是要管的,别说没有离婚,就是离婚后,作为父亲,也必须抚养自己未成年的女儿。

如果男方与女方没有离婚,不抚养自己的女儿,该怎么办?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如下步骤:

第一步:女方作为女儿的母亲和监护人,通过电话、微信或者面对面形式,直接向孩子的父亲索要抚养费,把那个保留索要抚养费的证据。

第二步:如果男方拒绝履行做父亲的责任,不给自己女儿抚养费,不出钱抚养女儿。女方可以到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反映这个情况,通过基层人民组织参与,让男方履行做父亲的义务。或者通过男方的工作单位来索要抚养费。

第三步:如果通过以上两种情况不能解决问题,女方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男方履行抚养女儿的法定义务,支付女儿的抚养费,按照惯例出于对妇女儿童的保护,法院会及时受理这样的案件,并依法做出判决的。

通常情况下,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工资收入的20-30%。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不会超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男方不履行自己做父亲的责任,不抚养自己的女儿,不但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你好!

如果离婚,你可以要求孩子抚养权。如果孩子一周岁以下,男方不能提离婚,女方可以提。一周岁以下的孩子归女方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也归女方抚养。

如果孩子超过两周岁不到八周岁,你要求抚养孩子,就要提供你比男方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对方有什么不良嗜好,你的抚养能力(经济条件如何)等等。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法院是否会支持你的诉求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包括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孩子、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等,通常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另外,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且愿意和你一起生活,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见。

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没有抚养的义务,找孩子的亲爸爸要抚养费就是了。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弱智的。这样的男人很悲哀的,绿的那么深,还要付钱,没天理了。这儿应该谴责的是女人。如果是二婚,既然认了,必须抚养

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相信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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