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结婚前,父母借钱给儿子买房子,要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结婚前买房子,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吗?如果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这个房子属于自己儿子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由于您的情况不清晰,无法给您准确的回复。您需要提供更多的信息。比如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儿媳妇名下,还是儿子和儿媳妇名下。比如房子是一次性付款,还是银行贷款按揭。比如借款是否写了借条,等等。
谢谢悟空的邀请!这个问题很有趣,也富有现实意义,我来说两句。
一,婚前借钱买房肯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是谁借谁还,不过,如果夫妻感情好,说的拢,那就两个人一起还。
二,离婚时共同债务当然是两个人分担了,至于分担比例为多少,可以用离婚协议进行规定,也可以让法院来判决。
三,还是俗话说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是理想。在现实中,即使没有大难,夫妻矛盾仍然不可避免,关键在于怎么样看待婚姻了!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若是婚姻继续,那就是,如果没有多长时间就离婚了,那就不是
谢邀,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在外借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以分为两方面来看:
第一如果是是因家庭日常开支所负债务,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什么是日常家庭开支,给大家解释一下,比如说购买的房子、车子、柴米油盐、孩子的教育费、买衣服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
第二方面是,如果是借债的数额超出了日常家庭开支的这么一个范畴,将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数额比较巨大明显超出了日常家庭开支的范围。二是在借款时,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字,并且夫妻另外一方,在此后没有经过任何方式的追认,比如说,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上述两种情况法院一般都很难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
今天先给大家讲到这里,如果有更多的咨询,或者交流,请添加微信或者私信进行进步的,讨论交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