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检察院会找受害人吗_刑事案件检察院能告知受害人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5:45:33 人阅读
导读: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第二侦查完毕移交检察院,为审查起诉阶段,该阶段检察院只做形式审查,且认为事实不清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第三阶段...

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第二侦查完毕移交检察院,为审查起诉阶段,该阶段检察院只做形式审查,且认为事实不清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第三阶段是检察院公诉至法院,为审判阶段。

能告知。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会通知受害人,征求受害人意见,进一步了解案情,以起草出公正的起诉书。

如果受害人还没有得到赔偿,这时,可以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交给检察院。

也可以在法院开庭前提交法院。

轻伤案子公安局移交给检察院之后,如果受害人没有得到民事赔偿,可以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交给检察院,要求对自己的民事损失先进行赔偿。如果行为人拒绝,你完全可以不对其行为进行原谅,要求法院从重对其处罚。如果该人为累犯,依法是不能宣告缓刑的。寻衅滋事罪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对比单独轻伤量刑要重。该案为公诉案件,依法刑事部分是不能和解的。但民事部分可以和解,主动赔偿了受害人损失,依法是可以醒情从轻处罚的。

如果确实是情节轻微,检察院有可能进行调节,调节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同意,一般是被害人同意调节的情况下,再征求嫌疑人及家属的意见,所以如果调节,必然会找家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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