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孙子能直接继承遗产吗_父母健在,房产如何继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9:39:05 人阅读
导读:1、子女对父母的有继承权,但是该房子是孙子的个人财产,不在遗产的范畴内。父母健在在子女不知情况下,将房子直接过户给孙子,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该行为合法有...

1、子女对父母的有继承权,但是该房子是孙子的个人财产,不在遗产的范畴内。父母健在在子女不知情况下,将房子直接过户给孙子,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该行为合法有效。2、《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孙子一般不可以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孙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所以孙子到底能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爷爷如果生前订立的遗嘱明确把遗产给孙子,假如遗嘱有效的情况下,并且孙子明确表示要接受爷爷的遗赠的情况下,那么孙子是可以继承爷爷的相关遗产的。

注意在这里面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孙子必须要在遗嘱作出之日两个月之内明确表示要接受这个遗赠才可以,因为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爷爷定的遗嘱并不是一个普通的遗嘱,应当是属于遗赠的范围,而遗赠按照法律规定是必须在两个月之内明确表示接受才有效的,如果超过两个月没有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就失效了,所以到时候即便有遗嘱,孙子也没有办法继承了。

第二种情况就是孙子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但是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也是可以继承的。代位继承指的就是爸爸先于爷爷已经去世了,那么这时候,孙子可以代替爸爸来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假如爸爸还健在,那么孙子就没有办法继承爷爷的遗产了。

总之,关于遗产继承是比较复杂的,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父母的房子一般都是由子女继承,不过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父母死亡的情况下才由子女继承,那么父母健在房产怎么过户呢?过户的方法比较简单,下文会详细介绍一下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法。房屋怎样过户给子女更省钱?

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父母的房子一般都是由子女继承,不过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父母死亡的情况下才由子女继承,那么父母健在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一)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二)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住房保障管理局办理过户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在场,因为过户需要以自愿为前提。

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代位继承是指爷爷的子女(也就是父亲)先于爷爷先死亡时,由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爷爷先死了,还没发生继承,爷爷的儿子也死了,然后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两种继承的区别是看父亲是早于爷爷死还是先于爷爷死,如果是先于爷爷死就是代位继承,后于爷爷死就是转继承。后果都是孙子继承爷爷的遗产。

关于这个问题,老农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题主提到孙子能继承奶奶的房产吗?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看似简单却稍有复杂的法律问题,主要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后简称《继承法》)问题。

解答这个问题,主要使用的法律知识是《继承法》中第二章第十条关于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第十一条代位继承两条法条相关知识。

首先来看具体法条。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从《继承法》第十条可以看出,继承是有顺序的,按照顺序先后继承。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先由第一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从《继承法》第十一条来看,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可以由其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父母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孙子孙女可以代位继承。

法律条文容易解读,但是现实生活千奇百怪,需要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孙子到底能不能继承奶奶房子,还需要看具体情况。

第一,不能继承。

什么时候不能继承呢?如果父母健在,孙子不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奶奶遗产。当然有遗嘱的除外。

第二,不能全部继承。

如果父母去世,但是奶奶还有其它第一继承人存在,也就是叔叔伯伯、姑姑、爷爷等亲人存在,自己只能代位继承父亲母亲能够继承的那一部分。

第三,能够全部继承。

如果奶奶没有其他第一继承人存在,也没有其他类似自己这样代位继承的第二继承人存在,这个时候你是可以全部继承奶奶的房子的。

当然,如果你有合法的遗嘱,遗嘱确认你全部继承房子,也是可以全部继承的。

最后,必须确定奶奶的房子是属于她的合法财产。如果不属于她的合法财产,那么就另当别论了。

谢谢邀请,希望对你有帮助!

1、孙子能否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与《婚姻法》无关。

2、由于孙子不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无法直接继承也爷爷奶奶的遗产。只有在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儿子先于两位老人去世的情况下,孙子才可以代位继承,继承的份额为儿子应继承部分。

3、由于儿孙之间的血缘关系是割舍不断的,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的规定,即使是离婚后随母亲生活的孙子,也有权在儿子去世后,代位继承儿子应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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