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监护人证明去哪里开_异地无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8:27:28 人阅读
导读:监护人证明由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办理。《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

监护人证明由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办理。《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扩展资料:监护人的选定:监护人是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生活、健康、成长有利等方面从近亲属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监护能力的下列人员中确定:1、配偶、父母、子女。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监护人可以是上述人中的一人,也可是上述人中的多人,由多人承担监护职责的,监护人之间应有书面的约定。

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监护人证明到法院开。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拓展资料: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无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亲权以及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

  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

  1、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2、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兄、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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