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可以不交社保吗_面试了一个新工作,没有社保要不要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0:36:40 人阅读
导读:青青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能太主观,应从客观实际出发,因人而异。值得考虑的主要因素有:社保对你有多重要;你个人的就业资本如何(找工作是否困难);是否在意薪酬福利...

青青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能太主观,应从客观实际出发,因人而异。值得考虑的主要因素有:社保对你有多重要;你个人的就业资本如何(找工作是否困难);是否在意薪酬福利上升空间有限;是否在意单位和个人发展前景等等,不一而论。

1、社保对你有多重要

如果你已经不年轻了,社保缴费年限又少,为了确保自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够满足退休条件,获得一份最基本的养老金和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千万不要选择没有社保的单位。因为在时间上,你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养老和医疗保障对每个人都很重要,除非你是显贵,家里有矿。宁可找收入低,也给上社保的单位,也不能找看上去收入高点儿,不给上社保的单位。这是原则。

养老保险至少要交够15年。医疗保险最好能交购当地规定的最低年限(大多数地区,女同志至少需交满10年或25年,男同志至少需交满25年或30年),即使交不够至少要交10年。这是底线。

这样的话,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可以确保退休,医疗保险还可以通过补缴或续缴,达到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实现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能够顺利退休,将来每个月就有一份最基本的养老金,且可以终身领取,晚年就有了最基本的活命钱。

拥有医保待遇,就可以避免或减少病不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病等死等尴尬凄凉的无奈局面。

2、你个人的就业资本如何

说白了,就是找工作是否困难。对于有就业资本,找工作一点儿也不困难的朋友,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不要去不给交社保的单位。

对于就业资本一般,找工作有些困难的朋友,可以综合衡量一下自己这阶段和今后更远的阶段更在意什么,什么更重要,权衡利弊之后再决定是否去。

对于没有就业资本,找工作特别困难的朋友,甚至连生活费都成问题了,可以去。先干着,活着更重要。人要面对现实,眼高手低当不了饭吃,毕竟生存是第一需要。

3、是否在意薪酬福利上升空间有限

不给交社保的单位,一定不是守法单位。因为只要有劳动关系的存在,用人单位就有法定义务为劳动者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这是国家强制性规定。

而且,一般情况下,不给交社保的单位,今后涨工资也费劲,福利待遇也好不到哪里去。将来薪酬福利的上升空间有限。在这样的单位工作,收入好不到哪儿去。

4、是否在于单位和个人发展前景

不守法的单位,往往不只是不给员工交社保,其他方面也难免不规矩。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的高层目光也不会长远。

在这样的单位工作,一般可以预料公司的发展有限,甚至朝不保夕,何谈前景?至于员工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又能好到哪里去呢?良禽应择木而栖,少走弯路为好。

结语

总而言之,不依法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单位,绝不是必选和首选的去处,而应该是无奈之选,或临时过渡之选的去处。不是久留之地。有道是,风物长宜放眼量。怎样选,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抉择。

今天有朋友问我,在试用期公司不给买社保怎么办?请问各位看官有何建议吗?谢谢?

首先,明确回复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之规定,劳动者入职30天内必须缴纳社会保险,换句话说,试用期必须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以试用期为借口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都是在耍流氓。

第二,虽然法律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但我们还要面对现实。确实有部分企业,甚至说很大一部分企业在此点上做的很不好,以公司规定、公司制度等等理由推托,逃避法定责任,侵害劳动者利益。

甚至很多时候,即使笔者曾用明确的法条来回复此类问题时,仍有很多用人单位用自己企业那些违法违规的制度来说,不缴是合规的、是应该的,置劳动者的权益于不顾。

第三,由于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一方面希望能得到这份工作,另一方面又面临着自身权益被侵犯,敢怒不敢言。

在此,笔者提出三方面建议:

一是提高自身能力,如果您的技能是独一无二的,是稀缺的,是不能没有你的,那么,您的议价能力自然提高,不是企业不给您缴的问题,而是企业方会想方设法做到让您满意,想办法留下您,不但会积极主动地为您缴,甚至还会额外发些红包给您。

二是社会的公平是需要所有劳动者一起来维护的,如果所有劳动者都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或者是对这样的企业避而远之,这样的企业为了招人,为了留人,也不得不合规合法。

三是对于发现此类行为的企业,积极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业,社会正义是需要我们共同维护的。


“有的公司觉得试用期不交社保很正常”,这是对他们自身违法行为找的借口。


造成并纵容他们这种行为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员工弱势又加上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员工入职的时候一听到所有公司的员工都在试用期没有缴纳社保,便认为这是合理的,便也认可了这样的做法。

因其法律知识淡薄,缺少维权的意识,又加上在劳动关系上处于弱势,没有讨价还价的勇气,变相的纵容了这种违法行为。

二、员工觉得维权麻烦,表示“耗不起”

拥有法律意识的部分员工举证、维权太麻烦,而且周期特别长,很多网友纷纷表示“耗不起”。

又加上换工作成本高,或者没有其他的就业机会,只能“纵容”企业的违法行为。

三、公司存在侥幸心理,违法成本低

对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等行为,公司一般都怀着“民不告,官不究”的侥幸心理,明知道违法却为了节省成本违法。


而且由于上述员工现实中存在的这些困难,更加加剧了他们的违法行为。更有很多公司在试用期期间不发工资,不给考勤,不缴纳社保,为 “免费用工”消除证据。

四、政府监督机制尚待完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在现实操作过程中,除了员工举报之外,希望政府能够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规范企业的行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这些违法行为的存在是有其“生长的土壤”,作为劳动者应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从业者,也希望大家能够关注我,多了解一些相关的退休、社保、职场知识,让自己在职场中游刃有余。

其实最关键的还是福利,如果福利待遇不错的话,工资高的话,工作不累,赶紧发展,有前途的话,三个月不交社保也是可以的,但是一般这种情况下三个月不交社保,这个公司肯定不怎么样?这个只是个人的议,但是我们可以考虑一下自己能不能接受?或者说自己的福利待遇,后面能不能承受?

因为三个月的时间交社保实际比很大的费用,但是如果月薪在5000以上一万以上的话,这种还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月薪只有两三千的话,我觉得还是不行,但是现在大部分都一个月试用期交社保的,比如红场那些高级工厂,以及那些五星级酒店等等。

所以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要好好考虑一下自己将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会有什么样的影响,一定要自己该做的就做,不该做的就不要做,自己好好考虑考虑自己的得与失,毕竟都是工作,如果工作拿不到钱,年自己社保都交不了的话,自己肯定是不划算的。

自己交社保的话,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这样对自己来说,对别人来说,感觉都不合算,所以我们找工作的时候,根据自己能力,根据自己的经验,以及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觉得这个工作合适就做,如果觉得这工作不合适的话,我们可以换一个思路,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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