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_二审能否申请司法鉴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1:34:30 人阅读
导读:二审一般是不能推翻一审司法鉴定的,除非重新做的司法鉴定能够推翻前一司法鉴定。只要你找出第一次司法鉴定的问题,二审就应该同意重新鉴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司法鉴定通...

二审一般是不能推翻一审司法鉴定的,除非重新做的司法鉴定能够推翻前一司法鉴定。

只要你找出第一次司法鉴定的问题,二审就应该同意重新鉴定,从以下几个方面: 《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青岛正源司法鉴定所 高级工程师

当然可以啦。一般情况下,一审法庭认定的司法鉴定,二审法院会直接采信,不会主动去重新鉴定,除非:1、司法鉴定有明显问题;2、当事人提出异议。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如果在一审中没有申请笔迹鉴定的,二审法院按此规定应不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如果一个案件经过二审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裁定,均属于终审判决,对于该判决不得上诉。因此二审过程中,上诉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据,你应当在二审质证环节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等进行质证,如对鉴定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司法鉴定,是否同意由法院裁定。因此你没有权利在二审判决后申请重新鉴定。

建议你可以在判决6个月内申请再审。

这种情况常见,但是一般不被允许。

司法鉴定作为很重要的书证,一般在一审就已经提交并通过质证。一审提出重新鉴定的理由,常见的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资质有问题,鉴定程序有问题,鉴定结论和其他证据矛盾或者有明显的错误。

一审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可以围绕以上几方面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提出的,法院一般会允许重新鉴定。除此之外的质疑,法院一般可要求鉴定人员到庭接受质询来解决。

到了二审,由于上述问题已经通过各方质证,二审期间很难再提出鉴定方面的严重问题,所以,二审一般不会重新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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