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代购的政策_国家对三农有哪些利好政策?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3:28:26 人阅读
导读:国家对农业畜牧业有什么新政策?回答问题前,首先对需要回答的问题进行分析,以免“跑题”。经过分析可以看出,问题问的着重点是“畜牧业有什么新政策”,要注意其中的“新...

国家对农业畜牧业有什么新政策?

回答问题前,首先对需要回答的问题进行分析,以免“跑题”。经过分析可以看出,问题问的着重点是“畜牧业有什么新政策”,要注意其中的“新”字。

答: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发布《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

发布日期: 2018-04-03  有效状况: 已实施  发布部门: 农业农村部  

 

      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两会”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强化项目统筹整合,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现将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共同实施的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发布如下。  

一、农民直接补贴

………

  10.粮改饲。粮改饲规模扩大到1200万亩,在河北、山西等17个省(区)实施,以“镰刀弯”地区为主。选择玉米种植面积大、牛羊饲养基础好、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强的县整体推进,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补助对象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

  11.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在河北、山西等13个省(区)实施,支持饲草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和奶农合作社集中连片种植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原则上集中连片3000亩以上。

……

19.牧区畜牧良种推广。对内蒙古、四川等8个省(区)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小区、户),以及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牦牛能繁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进行适当补助。

……

21.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绩效评价奖励;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实施“一揽子”政策和绩效评价奖励。

  22.发展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支持安徽、江西等8个省份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以农牧业合作社和相关涉牧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草地规模较大、养殖基础较好、发展优势较明显、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牛羊生产基地,发展草地畜牧业。

……

28.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继续选择部分生猪、奶牛、肉牛养殖重点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整市、整省推进治理。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式,改造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整套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努力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

第二,《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等

发布日期:2018-12-24

生效日期:2018-12-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奶业振兴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奶业振兴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意见》要求,以实现奶业全面振兴为目标,优化奶业生产布局,创新奶业发展方式,建立完善以奶农规模化养殖为基础的生产经营体系,密切产业链各环节利益联结,提振乳制品消费信心,力争到2025年全国奶类产量达到4500万吨,切实提升我国奶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七、加强对东北地区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

加大东北现代畜牧业建设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加快东北现代畜禽牧草种业发展,将重点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纳入农业部相关规划。积极协调,推动建立黑土地保护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粮改饲、粮豆轮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扶持资金与发展畜牧养殖有机结合的机制。加大对东北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种业发展等的支持力度。利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加快推广畜牧养殖和价格保险,保障持续稳定经营。支持东北无疫区建设,加大动物防疫和检疫专项资金投入。积极探索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向东北地区聚集,着力做强畜禽牧草种业、优质饲草料供应、产品加工流通关联产业。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建立畜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产业整合升级和做大做强。推动落实规模养殖用地政策,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基本农田配套建设养殖场试点,拓展畜禽养殖发展空间。适当增加东北地区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和试验站数量,建立对口联系和帮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在黑龙江开展奶业监管监测一体化试点,加强全产业链跟踪监管。加强工作指导,建立东北现代畜牧业发展联络协调机制,强化区域联动和合作。

第三,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加强畜禽移动监管

发布日期: 2018-04-02  实施日期: 2018-05-02  有效状况: 已实施  发布部门: 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

发布日期: 2018-04-02  实施日期: 2018-05-02  有效状况: 未实施  发布部门: 农业农村部  代号: 07B1302nullllllllll201800171

 34.动物疫病防控。中央财政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补助方式。

  3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纳入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的品种为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胶,按照农业保险“自主自愿”等原则,农民缴纳保费比例由各省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20%,其余部分由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在13个粮食主产省的200个大县深入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启动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试点。

 3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执行。

 

 3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执行。

 

3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执行。

· 关于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新疫苗创新评价工作程序和要求(征求意见稿)》的函 19-01-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19号 19-01-02

·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的通知 19-01-02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试剂盒有关事宜的通知 19-01-02

· 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 18-12-27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 18-12-22

· 关于统计报送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情况的通知 18-12-13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疫苗生产工艺审查和检查的通知 18-12-11

·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 18-11-27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 保障猪肉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的通知 18-11-21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的通知 18-11-17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18-11-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加强生猪运输车辆监管 18-10-31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 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18-10-30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通知 18-10-09

·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 18-09-11

· 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 18-08-31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治非洲猪瘟加强生猪移动监管的通知 18-08-10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兽药追溯和现场核查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 18-07-27

·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18-07-25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8年第86号 | 解除德国禽流感禁令 18-07-02

·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18-06-16

· 农业农村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养殖场名单的通知18-06-13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 18-06-11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18-06-11

·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46号 关于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18-06-08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 18-05-25

· 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 18-05-25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18-05-25

·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18-05-17

·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18-05-17

· 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18-05-15

· 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领域金融合作 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18-05-11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介发布2018年农业主推技术的通知 18-05-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0号 18-04-20

当前第 1 页  共 90 页 3147条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 18-04-20

· 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1年) 18-04-20

·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18-04-04

·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发布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18-04-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 18-04-02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加强畜禽移动监管 18-04-02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 18-04-02

·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家禽H7N9流感防治指导意见(2018-2020年)》的通知 18-02-24

· 农业部畜牧业监测预警专家组管理暂行办法 18-02-06

· 2018年畜牧业工作要点 18-01-31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的通知 18-01-30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畜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18-01-30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生猪等畜禽固定监测点调整名单的通知 18-01-30

· 农业部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合督导情况的通报 18-01-29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的通知 18-01-22

· 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18-01-18

· 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18-01-18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18-01-10

· 农业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18-01-05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18-01-02

政策一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政策

我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采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新的监管模式。经国务院批准,现阶段将保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总体稳定,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专家解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贸易的监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也明确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这也意味着从检验检疫这块已经为进口电商打开了一道“口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还将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政府已在反思外贸监管政策,在跨境电商所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要进行监管创新,仍需要时间继续推行试点,以总结经验,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还将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政府已在反思外贸监管政策,在跨境电商所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要进行监管创新,仍需要时间继续推行试点,以总结经验,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政策二

扩容跨境电商综试区,监管过渡期再延一年

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将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

【专家解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扩围到鼓励建设覆盖重要国别、重点市场的海外仓等,都在利好出口跨境电商的发展。近年来,针对出口跨境电商政策方方面面,大到总体制度、环境建设,例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小到跨境电商的具体环节,例如税收、支付、通关、海外仓等方面,为出口跨境电商的发展扫除障碍,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推动其快速发展。随着政策的持续推动,中国与海外相关国家间国际运输日益快捷,海外仓建设不断推进,海关进出日趋“阳光、透明”,跨境电商有望成为21世纪连通全球的新经贸纽带,实现沿线多边共赢。

政策三

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本次降低的消费品进口关税,范围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各类消费品,共涉及187个8位税号,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

【专家解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通过降税,使得通过一般贸易进来的商品价格上有优势,将直接减少从国外直接海淘或者人肉代购这种行为。这样的话能够实现交易消费在国内,税收在国内,数据在国内,品质也能够更有把控,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内的消费外流。如之前的海外代购等方式,被曝光出来的各类造假的商品,很难监管。而通过进口跨境电商通道进来的商品,从报关、质检、仓储等都更加安全、放心。

随着关税的下降,势必将有更多的国外商品进入国内,这对国内的企业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在商品价格上更加趋于或者接近中国商品的前提下,国内商品要想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就必须提供给消费者更有价格优势、质量优势的商品。有助于中国品牌能够真正崛起,更好的推动供给侧改革重塑“中国制造”。近几年,我们也发现像格力、小米等中国品牌,甚至还有很多的互联网品牌企业也在积极努力做大做强,逐渐成为中国新消费的一股重要力量,当然也包括像网易严选这样的ODM模式。中国制造和品牌的打造,只有自己品牌强大了才能使中国企业在国际企业中更有竞争力。

政策四

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的函》

意见表示,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做法已成熟可面向全国复制推广,供各地借鉴参考。还请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新经验,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为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发挥更大作用。

【专家解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商务部、海关总署14部门联合发函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将极大的助跨境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经过几年的行业沉浮,中国跨境电商行业链条日臻完善,行业格局日渐稳固。此次各部委要求各地复制推广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等六体系,以及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等两平台的经验做法。这是国家对杭州综试区最为认可的两点经验,也是杭州综试区的核心架构。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认为:从2012年开始至今,跨境电商政策红利逐渐从单一城市不断向全国蔓延。此次14部门发函要求各地方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足以表明该模式已经得到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市场的验证。该措施将更加有利于跨境出口电商的快速发展,政策将给跨境电商行业带来更多机遇。

政策五

2018年起新增5座城市适用跨境电商过渡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将跨境电商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

【专家解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曹磊表示,政策的“松绑”代表了对跨境电商的支持和认可,对行业发展是利好。但是,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并不能因此放松,在过渡期内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练好内功是长远发展之道。新政多次调整是为了让中小进口跨境电商有更充足的调整时间,让企业静下心来潜心打造企业品牌及增加商品的品类,提高自身竞争力,避免受到较大冲击。对于企业来讲,如何在这种“死缓”之下如何转危为安才是根本性命题。

行业补贴

前面谈了很多扶持政策,那目前常规针对跨境电商政府给出的资助、补贴有哪些呢?不同地区的补贴方向和适用范围不同,这里我们以深圳为例。

2018年深圳市跨境电商补贴资助项目

一、跨境电商补贴项目的支持领域:

对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和供应链管理企业,以B2B方式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提供“海外仓”综合配套服务,以及完善海外运营中心服务设施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资助。

二、跨境电商补贴项目的支持重点:

1.跨境电商供应链综合管理系统及配套海外仓运营管理系统建设、升级及整体解决方案项目;

2.海外仓经营网络建设及运营管理和服务项目;

3.海外仓自动化、智能化仓储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

三、跨境电商补贴项目的申报数量及资助方式

资助数量:有数量限制,根据财政部、商务部下达的年度资金预算执行;

资助方式:贷款贴息,对申报单位与境内外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实际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贴息。

四、申报跨境电商补贴项目的条件

(一)申请条件:

1.依法在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投入运营的“海外仓”(海外仓储物流等综合服务设施)数量不少于5个,总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能够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国家仓储物流服务的同时,还能提供如下所列明3项以上内容的服务,包括:境外营销推广、国际贸易代理、境外通关服务、金融保险服务对接、售后维修服务、其他企业所需便利化服务;

3.具有一定规模效益,其中2015年2016年服务企业开拓市场的数量不少于1000家;

4.具有良好的国际信誉和影响力,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辐射10个以上国家和地区。

5.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近5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当前无进入司法、仲裁程序的经济纠纷案件,未有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按要求报送电子商务统计数据。

(二)资助标准

1.对申报单位2015年2016年开展以上业务取得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其中:人民币贷款贴息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资金申报截止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外币贷款贴息率按照3%计算,实际贷款利率不超过3%的,以实际利率为准。

2.资助金额:贴息总额为申报项目总投资额度内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每家企业的贷款贴息额度年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三年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五、申请跨境电商补贴项目的材料:

(一) 登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海外仓建设、运营及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1.海外仓财务数据:2015年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2.海外仓建设情况:投资规模、营业收入、海外仓数量、面积、海外仓人员、软硬件设施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程度等;3.海外仓运营情况及成效:服务区域、服务企业数量、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盈利模式、处理货物能力和货值、服务优势、品牌影响力及下一步发展规划等;4.项目建设情况:建设内容、商业模式,技术架构、技术路线、形成的知识产权,对海外仓的作用、建设团队等。

除了深圳以外,还有很多城市都设置了不同的项目补助计划,如北京、杭州、青岛、长沙、成都等地都纷纷提出电商/跨境电商建设意见,要求各级政府给予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补助,大家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审核企业是否符合政策补助要求,有效利用各方资源优势来提升企业竞争力,我们相信未来跨境电商行业的扶持补贴的政策会越来越多,惠泽更多卖家!

  政府采购是一种制度,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政策。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如果真的好,请把关掉的毛竹制品厂,给开出来。毛竹是绿色林产品,污染谁了?现在毛竹快没人要了,几家厂象似垄断了的价,叫林农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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