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你好,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不同的赔偿项目的分配方式是不一样的。如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专属于逝者应负扶养义务的父母或者子女的。丧葬费主要是用来处理逝者丧葬事宜,如有结余,应按分头平均分配。赔偿项目中,分量最大的是死亡赔偿金。因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逝者遗产,所以父母、配偶、子女应按人头平均分配。希望可以帮到你!
应该去问法律部门,再说,光难受还不够难受的。
你妻子没有写过遗嘱吧?你妻子的车祸赔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作为你妻子的遗产进行分配。(你说的房子,地,不知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略过)你,你妻子父母和女儿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有种少见的情形:如果有人虽没有继承权,但受到你妻子抚养、赡养,没有生活能力,也能酌情分到遗产。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割。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交通事故的赔偿金分配,通常是这样分配到的:
1、专项的费用,专门用于专门的用途。用于报解已经发生的专门费用。例如,丧葬费专门用于支付与丧葬有关的开支。类似的还有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等。
2、赔偿中专门针对个人的款项,该给谁的给谁。如被抚养人生活费,专门付给死者的近亲属中没有收入又需要抚养的人。例如死者的母亲,儿子。
3、赔偿款去掉上述两类费用剩余的部分(多数是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由其近亲属(一般以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限)平均分配。注意这笔款项不是遗产,只是参照遗产的范围分配。
1、如果他没有立下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处理。 2、确认遗产范围。 (1)分割夫妻财产。 按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的规定,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一半为其配偶所有。 (2)分割车祸赔偿金。 车祸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费用,并将被扶养人赔偿金分配给相应的被扶养人,剩余部分才作为遗产分配。 (3)清偿债务。 如有债务的,应先将老公应承担的债务从遗产中扣除。 扣除上述财产外,剩下的才属于可以分配的遗产。 3、分割遗产。 按《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分割。
死亡赔偿金应参照《继承法》规定来分配1、有资格分配的主体赔偿权利人首先是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参照《继承法》规定为:配偶、父母、子女,只有该顺序权利人不存在时,才能由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作为主体。2、分配比例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前述近亲属共同共有。但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及其他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这里的被抚养人主要是指老人和未成年人。二、受害人生前的债务不能在其中优先偿还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是专属于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的,简而言之,死亡赔偿金是赔偿给死者家属的,不是死者的钱。故,死者生前的债权人对此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综上,你作为子女属于第三顺位,第一顺位是配偶,也就是你爸可以拥有这笔钱,而且不可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