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发取暖费怎么办_事业单位不发取暖费违规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0:18:14 人阅读
导读: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1、如果劳动合同中有高温费和取暖费的约定,那么公司就是违反了劳动法,劳动法对取暖费等是没有规定的,这些都是由公司与员工协商而定的,只要公...

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中有高温费和取暖费的约定,那么公司就是违反了劳动法,劳动法对取暖费等是没有规定的,这些都是由公司与员工协商而定的,只要公司与员工约定了,则必须发放,否则就违反了劳动法,应该负法律责任。

2、如果劳动合同里面并没有约定,则公司没有义务发放,也不是违法行为。

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中有高温费和取暖费的约定,那么公司就是违反了劳动法,劳动法对取暖费等是没有规定的,这些都是由公司与员工协商而定的,只要公司与员工约定了,则必须发放,否则就违反了劳动法,应该负法律责任。

取暖费收费标准不是全国统一的,各地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比如:沈阳市房产局采暖费调整方案:住宅采暖费22元/平方米,非住宅采暖费23.5元/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收费。

应该是要发的。但是目前许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者差额事业单位因为没有收入来源,工资都欠费好些个月了,更别提取暖补贴了。

有些时候很多福利我们享受不到,应当找劳动维权部门。但是有些事情并不是劳动部门就能解决的。

比如我们退休后的取暖费。

取暖费又叫冬季采暖补贴,属于职工福利的一种,职工在职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一般只有老国有集体企业才有,这些年成立的很多私营个体外资企业都是没有这一部分福利的。职工福利跟工资不一样,不是强制性的,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用人单位不发还真没有办法。

尤其是退休之后,我们现在实行社会化养老,所有养老保险待遇是由社保基金承担。理论上讲,只要我们办理退休,跟用人单位就没有关系了。养老金都不需要用人单位发放,更不用提取暖补贴了。

不过很多地方的退休人员还是有冬季取暖费的,取暖费是由社保基金承担。标准并不统一。青岛市是1700元,河北省是1240元,1400元和1560元三种档次,陕西省市2360元,山西省3360元,青海省是3900元。

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三个省,养老压力比较大,一直没有社保基金承担冬季取暖费。大连市是通过强制设立冬季取暖基金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额外缴纳,才能保证退休人员享受相应的冬季取暖补贴。

关于独生子女费,情况更特殊了。一般来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明文规定,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奖励费用,由用人单位应当执行。

很多地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在职时每月应该发放额外10到30元的独生子女补贴;退休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一般1000到几万元不等。

不过对于个体、私营单位一般很难执行。所以,有些时候地方政府就明文规定是由街道或县区财政承担了。

近年来由于国家财力的不断提升,国家也在不断落实对独生子女父母的有关奖励,尤其是退休后的养老补助。

中央和地方在划分医疗保障事权的时候,指出对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相应奖励扶助。

目前,山东,河南,湖南,广东等多个省都对独生子女父母到达退休年龄后每月给予80元左右的养老补贴。这种做法还是很不错的,而且相关标准也有提升的可能,广州市有关标准已经提升到了150元。

希望未来补助标准能够越来越高,最好能够达到五六百元以上。

所以,有些情况执行起来也是非常麻烦的。

辽宁省退休取暖费单位不发怎么办?

辽宁省,不享受取暖费待遇,有下岗失业的工人,买断工龄的工人,还有私营企业退休的工人,都不享受取暖费。

有什么办法?

具体没有什么好办法,没有人管,没有人问,有钱自己去交取暖费,没有钱就冻着,这就是现实,大家都这么做了,包括我在内,每年自己交取暖费。

按道理来说,对这些下岗失业的工人,冬天取暖期间,每个退休职工补助2000块钱,打在退休金里,解决老百姓的冬天,交不起取暖费。

辽宁的冬天是寒冷的,一年有5个月,取暖期,漫长的冬天冰天雪地,最低温度零下二十八九度,如果交不上取暖费,只能挨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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