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认定程序_职业病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2:06:33 人阅读
导读: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事劳动(职业卫生),放射工作人员对职业病诊断产生异议,需要进行鉴定.现将职业病鉴定程序公布如下:意见建议:一,当事人...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事劳动(职业卫生),放射工作人员对职业病诊断产生异议,需要进行鉴定.现将职业病鉴定程序公布如下:意见建议:

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四)其他有关资料.三,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四,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五,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六,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感谢您的邀请:职业病是企业要做到要先备案后申请,以下几点仅供企业做参考!

一. 企业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关于做好职业病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作业人员做好岗前、在岗、离岗、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医学五类检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从事无毒无害作业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二.企业的职工健康监护检查的内容及项目根据卫生部、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先到当地卫生监督所进行报备,申报工作流程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注册;(网址:www.chinasafety.ac.cn)

2.用人单位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表》;

3.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4.用人单位打印审查备案的《申报表》并签字盖章,一式两份,按规定报送当地卫生监督所及安全生产监督局各一份。

然后再根据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查内容及项目,到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企业要建立职业病危害岗位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应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作业人员的五类检查及时整理归档,做为职工健康检查档案备查。

四、企业如有发生职业病需进行鉴定的以劳动能力鉴定流程一致。(备注职业病患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书和检查报告)。

先向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医院提出职业病鉴定申请,经鉴定为职业病的,就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构成残疾的,再申请伤残鉴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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