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谁吃亏_男方起诉离婚谁吃亏?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4:21:43 人阅读
导读:个人曾经历过,有钱有势的一方最得益,无论什么条件,他都能请到最善辩的律师,高价聘请的律师就是律法,吃亏的永远是无钱人!看你关注啥,离婚这件事本来就没有赢家。从法...

个人曾经历过,有钱有势的一方最得益,无论什么条件,他都能请到最善辩的律师,高价聘请的律师就是律法,吃亏的永远是无钱人!

看你关注啥,离婚这件事本来就没有赢家。从法律角度看,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对那一方先提出离婚没有影响。

男女双方如果想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离婚 , 按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都可以提起诉讼。无非就是一个当原告一个被告,至于是否会判决离婚以及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与谁先提起诉讼,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更谈不上会有哪方吃亏的问题。

抛开法律以外的因素,若是在公平裁判基础之上的法律适用,不管对于男方还是女方,其实并无差别。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途径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形。协议离婚具有程序简单、时间短的优点,相比于诉讼程序的繁杂及耗时,协议离婚确实是首选途径。

一般来说,离婚主要涉及的无非就是离婚、抚养权归属、共有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处理这些事情。若是想通过法律程序途径离婚,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及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行为。

例如,抚养权的归属可能是离婚中争议最大的一个方面。一般来说,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时候,要保护未成年人。孩子到底归谁更合适,父母哪一个做监护人更合适。我们就要采用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要看孩子跟谁更亲近,谁更有社会责任感,对孩子更有爱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法院会考虑以下情形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所以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裁判实践,若能将孩子带着身边抚养共同生活,这种情形下对于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归属,则将是非常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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