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死了遗产留给谁_老公去世了,遗产该怎么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21:25:21 人阅读
导读:没有娘家支持吗?如果有办法带孩子,又不好赶走他们,完全可以带着孩子直接离开。说不好听的话,你迟早要离开他们的,早晚的问题,要么改嫁,要么自己生活,不可能老公都不...

没有娘家支持吗?如果有办法带孩子,又不好赶走他们,完全可以带着孩子直接离开。

说不好听的话,你迟早要离开他们的,早晚的问题,要么改嫁,要么自己生活,不可能老公都不在了,还和他们一起生活。

你们之前的房子,房本写的谁的名字?咨询下律师,遗产该怎么划分,属于你的那一份你自己拿走,其余的该给公婆的给他们留下。

你这样自己出去租房了,对你很不利。一来你也说了,孩子有种被遗弃的感觉,二来万一后期和婆家闹不和,他们会拿这个当把柄,你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他们可能会阻拦。他们或许以为你想走了才搬出去住,而丝毫不会是因为在一起住不惯。

建议你回去一趟,和他们聊一下,说自己近期很痛苦,无法走出丧偶的困境,想一个人静静,如果他们能主动离开,那是最好的。如果他们不走,那你就表态想带孩子一起回娘家或者去朋友那里呆一段时间。

等自己跳出来这个困境,再去处理后期的问题吧。

  一,一方去世,如果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那不管是爱人,还是儿女还有对方的父母都是对方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当然,爱人作为婚内财产的共有人,首先应该分得夫妻财产的一半,剩下的部份才进入继承的程序,按比例进行分配。  二,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开始后的分配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独立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老婆、孩子、还有父母都有继承权。在继承遗产前,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只能对男方的财产进行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他们的继承权是平等的。一般都是按照人数多少进行平分。赡养义务尽的多的可以多分;对困难的可以多分。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无遗嘱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其中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本案中的老大作为被继承人,因其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故只能按第二顺序继承的方式处理其遗产继承。由于老二已于6年前死亡,死亡时间早于老大,本案遗产继承人只能是尚在世的老三。不论是老二的子女还是老三的女儿,对于他们大伯父的遗产均没有继承权。老三可启动遗产继承程序,要求老二的子女交还本该由他继承的财产,其方式包括协商、第三方介入进行调和以及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丈夫去世后他和前妻的孩子有继承权的,但前妻不属于继承顺序的第一、第二顺序,在继承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但是子女是有继承权的,继承的份额均等分配,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比例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将共同财产列入,遗嘱失效!虽然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按照这条法律规定就可以看出,立嘱人有权处分的是个人财产,如果遗嘱中既处分了个人财产,也处分了他人财产,遗嘱涉及他人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立的遗嘱,如果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遗嘱中处分了配偶所拥有的份额的部分内容是无效。通常,这类情况多见于老年夫妻。当夫妻中某一个方当家作主习惯了,则容易自作主张分配配偶的财产或共同财产,而这样的遗嘱则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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