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感觉这篇报道很失实,请问作者,你所说的残疾人的哥,是什么意思?他们的车辆是出租车吗?有道路客运资格证吗?是合法营运的出租车吗?如果不是的话,为何可以成为“的哥”,只能成为:黑出租,请问作者了解实情吗?还是故意的断章取义,发表这篇文章对大家负责了吗?
该怎么惩罚,就得怎么惩罚,法律是红线,任何人不能碰,碰了就惩罚,不管他是谁,铁面无私,社会就太平了。
智力残疾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如智力残疾4级经鉴定属于属于精神病人,不能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的,则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来承担。
残疾人罪犯生活不能自理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在实践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犯罪判刑后,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在住所地服刑,由其亲友照看其日常生活。
根据《刑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自行或有亲属、代理律师向监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但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
所以,要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犯罪被判刑后,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在外面服刑。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申请了就必然会通过的,监狱等司法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仍可以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
届时,犯罪分子就需要到监狱医院服刑,或到监狱指定机构服刑了。
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犯罪,必然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其往往是迫不得已,奋力一搏的行为。事实上,只要其亲友更加关爱残疾人身心健康的,通常都能避免其犯罪的。倘若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真的实施了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找个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尽可能保障去合法权益,如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等。
13年干活有欠条但是钱要不上来_帮人干活一直不给钱有欠条,就是找不到人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