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要经过检察院吗_刑事诉讼只能由检察院发起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6:26:43 人阅读
导读:我从事检察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公安机关拘留人,是不经过检察院批准的。为什么呢?那让我们先来看看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依照国家法律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


我从事检察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公安机关拘留人,是不经过检察院批准的。

为什么呢?那让我们先来看看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是依照国家法律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公安职权和履行公安职责的,具有武装性质国家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


以上公安机关的这两个法定属性,就决定了公安机关在拘留人时无须经其他机关(包括检察机关)的批准。公安机关的拘留分两种:一种是对违反《治安处罚法》、《交通道路管理法》等行为的违法嫌疑人,实施的行政治安拘留;另一种则是对触犯《刑法》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实行的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治安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授予的职权,可以自行决定,对违法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而并不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但是,如果是刑事犯罪嫌疑人,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后需要逮捕,必须要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依法有权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予以监督的。这种监督包括刑事案件的立案、逮捕和审查起诉,也包括对治安案件的办理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有就是对公安机关羁押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和戒赌所)监管活动,检察机关的刑事执行部门可以检察和监督。

答题之前,先纠正个小错误,是“检察院”,不是“检查院”。

刑事案子,送到检察院,通常有两种情况:

1.公安机关经过第一阶段的侦查,认为需要对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呈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个时候案子到检察院,检察院侦监部门一般在7天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2.公安机关完成全部侦查活动,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接下来的这个阶段,也就是审查起诉阶段。

那么,这两种情况下请律师,律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我分开来讲:

第一种情况——批捕阶段,律师的作用主要有两个:

1.会见犯罪嫌疑人,通过会见充分了解案件的细节,对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告知其享有哪些诉讼权利,使其能够为自己争取有利的情节以及避免因胡乱供述承担本来不需要由其承担的责任。举例来说,一个网络诈骗案件中,面对公安机关“你是否参与xx策划会议”的讯问时,嫌疑人一般只会答“参与了”,实际上其所谓的参与只是去作个会议记录,根本没有发言的机会,也没有拍板决定的权力。这个时候我会建议他要作完整供述,表示自己虽然参与了会议,但作用很小,这样一来便可以为自己后面争取从犯的情节做铺垫。

2.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狙击批捕。在侦查阶段,律师还无法看到卷宗,对案件的证据还了解得不够全面,这个时候,经验丰富的律师一般能够凭借自己的办案经验初步预测案件的走向,检察院侦监部门的人员同样有这样的能力。因此,律师在会见过后,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通常能够和检察官进行比较顺畅的沟通,在这个时候,律师尽力为当事人向检察院争取不予批捕,比当事人家属自身向检察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第二种情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作用除了前面所说的这两种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作用——从证据着手进行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无罪、轻罪或罪轻的结果。在审查起诉阶段,法律上赋予律师阅卷权(其他人没有),即这个时候律师可以到检察院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在律师阅卷之后,当事人是否有罪、是不是应该定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的罪名、有没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等等情况,专业的律师都可以根据在案证据进行大致的判断。在进行初步判断之后,对于能够证明当事人有罪的证据,如果存在瑕疵,律师看得出来,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质证意见,对于能够证明当事人罪轻或无罪的证据,律师进行综合整理,并将这些证据融入到法律意见书或辩护词中,为当事人争取应得利益。

举例来说,在我去年办理的一个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我的当事人被指控涉嫌诈骗罪,诈骗数额有51万,后面我通过阅卷发现银行流水显示我的当事人只骗了48.5万,没有超过50万这个“数额特别巨大”的槛,另外,这48.5万里,有23万是案发前已经退还给被害人的,依法不应该算作诈骗数额。我把我的观点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认可了我第一个观点,没有认可第二个,于是围绕第二个观点我找了法条和专家学者的著作,再次向检察院提出,最后,检察院认可了,在起诉书中只认定了25.5万的诈骗数额。

综上,案子到了检察院,我不知道律师到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但我知道,律师有用,要不要请律师就见仁见智了。

除自诉案件外,所有案件均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起诉,称之为公诉案件。

刑事拘留后案件由侦查机关侦查,刑拘期间如果需要逮捕,需要报请检察机关批准,如果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侦查机关必须放人,改为取保候审,但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刑拘期间检察机关不参与案件的侦查活动。

刑事诉讼只能由检察院发起吗?

一般来说,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

常见的如盗窃、强奸、故意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多数刑事案件都是这样。

另外一部分自诉案件,有受害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刑事自诉。

常见的自诉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等。

还有一部分案件,既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诉。

例如:

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造成重伤、死亡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同时,因被害人人身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控制而不能告诉,致犯罪人逍遥法外,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的近亲属、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告诉,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既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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