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_婚后父母的赠与,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1:29:36 人阅读
导读:婚后父母给男方全款买的房,属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儿媳妇是不是应该占一半,在法律上,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是属于父母单方面的赠予,还是双方面的赠予,自然就清楚了。婚...

婚后父母给男方全款买的房,属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儿媳妇是不是应该占一半,在法律上,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是属于父母单方面的赠予,还是双方面的赠予,自然就清楚了。

婚后父母全款买房,这个房屋的真正的权属者应该归男方的父母。男方的父母自愿将房产的拥有权转赠给儿子的话,只要房产证上有儿子媳妇的名字存同时存在,没有其它的字据说明,在法律上被认同为无偿赠与儿子媳妇的行为,是属于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受赠所得,就是共同财产。

在儿子和媳妇的婚姻期间内,父母将全款买的房,单独赠送给儿子,在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并留有字据是无偿赠予自己儿子的。儿子对这套房产就拥有了完全的归属权。他就拥有了对权属的房子进行买卖,转让,或者赠予的处置权。如果儿子自愿或者是不自愿的把一半房产转赠给自己的妻子,只要有字据存在,妻子就有一半的房产权。

如果父母把自己全款买的房子赠送给儿子,提出了先决条件,并留有字据,在自己有生之年,儿子没有独立对该房屋的买卖,转让和赠予权。这套房子的权属还不完全属于儿子,哪怕儿子对媳妇再做出许诺,再有证据,这套房产与媳妇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婚后,一方父母把其所有房产赠与其子女一方并将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该房产属于其子女一方个人所有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把自己所有的房产书面约定赠与其子女夫妻双方,虽然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该房产不属于其子女个人所有财产,属于其子女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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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产如果一方父母买房给儿子(女儿)在父母没有去世前理所当然是父母的,父母去世后只要过户另外一方财产都祘夫妻共同的!

我是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常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对婚姻法条文比较熟悉,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国《婚姻法》是这么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婚姻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结婚后父母给予的钱如果没有明确的说明并立下字据,形成书面材料或者协议,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说明是给予个人的,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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