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抚养同父异母的孩子_一十多岁的孩子拒绝捐骨髓救哥哥,有错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7:13:47 人阅读
导读:对这个问题,回答是肯定的。就拿我的家庭来说吧。我大姐和我二姐三姐及我的关系,就是同父异母关糸。我二姐三姐和我是一个父母亲所生。而我大姐则不是。他同我们是一个父亲...

对这个问题,回答是肯定的。就拿我的家庭来说吧。我大姐和我二姐三姐及我的关系,就是同父异母关糸。我二姐三姐和我是一个父母亲所生。而我大姐则不是。他同我们是一个父亲,不是一个母亲所生。大姐的母亲去世后,我爸爸和我母亲结婚了。大姐比我们大许多,这层关系这么复杂。而我又是怎么知道的呢?那是我懂事以后,我爸爸和我妈妈把实情告诉了我。开始的头几年。二姐三姐和我,对大姐抱有偏见。有亊我们三人商量。也不和她说,也不告诉她。后来是大姐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感动了我们。特别是她对我的母亲特别好。对我们也特别关心。从我懂事起。我大姐没有打过我一下,也没有骂过我一次。每逄大姐来家时,总是问候我的学习情况。鼓劢我要好好学习。二姐在高二那年,部队来学校召文艺兵。那时二姐是淄博二中文工团的一名骨干队员,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多才多艺。部队上来学校召兵的人,选中了我二姐。后来由于家庭原因,没有去成,在家里伤心痛哭。是我大姐多次开导她,才使我二姐情绪稳定了下来。后来我二姐高中毕业后考上了山东大学。后来又是家庭供不起她学费,而没有上成。后来,我二姐拿着那张山大的录取通知书在家里暗自流泪时,是大姐又一次安慰了她。后来三姐小学毕业后,考上了市重点中学。三姐考上的中学,就是我上高中时同一所学校。后来也是因为家里太穷,供不起她上学。那时母亲长年有病。爸爸‘那时6级工,70多元钱供我们一家四口生活。生活的艰难可想而之。后来也是大姐来家安慰了我三姐。才使她的心情平静了下来。大姐的上进心特强。参加工作后不久。20岁那年,她入了党。30岁那年。具有十年党龄的大姐。当上了煤矿组织科最年轻的党支部书记。直到退休。大姐今年8丨1岁了。党龄有61年了。大姐对我们要求特别严。1977年恢复高考。我73年高中毕业。大姐对我说,你学习那么好。我上高中时,是学校保送去的。我初中毕业时的考试成绩超过了当年高中录取分数线3O分。高一下半年。学校对我进行了一次复试。结果考试成绩还是超了学校的分数。当时我学习最好的两门课就是语文和外语。语文几乎考了满分。外语也考了120多分。它们为我拉分不少。大姐对我说你去考大学吧。我对大姐说(我1975年进厂。)我不考了。我要一门心思学技术。那是我头一次违背了大姐的话。大姐说你不考会后悔的。进厂几年后,我拿着厂里发的先进工作者的奖状和证书向大姐宣跃。大姐对我说我发的证书比你多。我就问你一句话。你写入党审请书了吗?我说没有写。我觉着离一个党员的要求相差甚远。那时大姐第一次对我不满意,严肃的批评了我。说你的三个姐姐都入了党。你这个当弟弟的落后了。你不感到脸红吗?你要尽早加入党组织。这是一个人终生奋斗的目标。你只有入了党,你才能对自己要求更格,也才能有更大的进步。在大姐的多次催促下,又过了许多年。到我47岁那年,我向党组织交了入党审请书。49岁被正式批准为中共党员。实现了我的愿望。在入党的那一天,我第一时间打电话告诉大姐。大姐在电话那头高兴的笑了。就对我说了4个字。这就对了。我的心里暧洋洋的。大姐,你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你给我们带了一个好头。大姐你虽然和我不是,同一个母亲生。但是你比亲的还要亲。大姐我好喜欢你。弟弟一生好爱你。




不要道德绑架,十多岁的孩子拒绝捐骨髓给哥哥,他本身没有错。

弟弟和哥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捐与不捐都得个人自愿。捐骨髓虽不至于死,但是对身体有一定的损伤,同时做手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以损害一个孩子的健康为代价去救治另一个孩子的生命,有几个人能做到?闷心问问谁愿意捐?

做为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已经懂得了生死,保护自己是人的本能,他还做不到舍身取义。他没有这个义务,捐不捐他说了算。

单亲家庭中的孩子,因为只接受来自父亲或母亲单方面的感情,对于父爱或母爱自然是有缺失的一部分,而这就可能会导致单亲家庭中的孩子性格以及心理的不完整。

进了一个交流学习的群。没事时候大家会闲聊,有次不知是谁说起来她丈夫是单亲家庭中长大的,时间久了才发现性格迥异,这句话本没什么,但没想到的是,一语激气千层浪,群里很多人表示单亲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性格不正常,和有病是的,纷纷举自己和单亲家庭中的孩子结婚之后生活的例子。

比如性格怪异,性子软弱等等。

看了之后突然觉得单亲家庭的孩子不能嫁~~

单亲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性格有些更敏感

老家邻居家的孩子嫁在了城里,如今孩子五六岁,他们的婚姻却走不下去,离婚了,女方不要孩子,男方为了生活所以不能每天看着孩子,只有把她送到奶奶家(奶奶是后奶奶,因为后奶奶年轻生了个孩子,和这个孙女一样)她自己肯定是照看自己的孩子多一些,

这样下去父母的婚姻的不幸,就让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买单,不仅缺少母爱也缺少父爱,这样的环境下对小女孩的心理成长肯定会留下阴影,

这也算单亲家庭中的孩子,成长环境造就了性格,

如果我的孩子要面临嫁人或娶妻,我也不太会同意孩子和单亲家庭中的孩子在一起,就怕遇到性格怪异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除非是接触的时间长,了解的比较全面,

拒绝让自己孩子娶单亲家庭的孩子的父母就是怕娶了个性格缺失的,不仅不利于婚姻,更不利于以后孩子的成长,当然不是所有单亲家庭中的孩子都是如此,

如今大部分都很注意教育孩子的问题,即使单亲家庭有很多也非常注意这个问题,所以娶单亲家庭中的孩子之前最好要多接触多了解再做决定

这看你后妈和你爸,还有你同父异母的兄弟在一起生活过没有,你后妈待你象不象亲妈。

按理说你老爸和你老妈结婚后的儿子,是你老爸和你后妈负抚养义务,你和你同父异母兄弟只有一半同血缘关系又是隔代。

如果你们在一起生活过,后妈待你也不错,其实也就曾经一家人,后妈也是妈,后妈和你爸结婚后的孩子也就是兄弟样,要是你老爸老了或有啥特殊情况求你扶养还真不好拒绝。

不过有这个能力的话最好是扶助、而不是扶养,扶(抚)养是你爸和你后妈的义务,扶助是婚姻法中兄弟姐姐在特殊困难情况下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病残父母变故)

不知我的回答合不合法理?

杭州杀妻案终于告一段落,但是这对夫妻11岁的小女儿却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她的未来何去何从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她的母亲已经死亡,她的父亲也很有可能被判死刑,那么依据民法总则,她的监护人顺序如下:

第一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过据说来女士和许某某双方的父母均已过世,那么这个选项就没有了。

第二就是她的兄长和姐姐,许某某与前妻有一个29岁的儿子,来女士与前夫有一个女儿,29岁左右。但是一个是同父异母,一个是同母异父,所以两者可能都不会选择抚养这个妹妹。

第三就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之前许某某的弟弟曾表示出愿意抚养许某某和来女士的小女儿。他说,小侄女与自己的女儿相差一岁有伴,关爱不会少。

但是在时隔一日后他就改口了,表示孩子还是在杭州生活更好。

而对于他选择改口不再表示要抚养哥哥的小女儿,应该是因为舆论的压力。

据说,来女士名下有两套回迁房,市值接近800万,同时夫妻两人还有7位数的存款,这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财产。

之前在他表示要抚养侄女后,网上一面倒的新闻和评论都是暗指他的这种做法是因为贪图哥哥夫妻俩的财产,这个给他和他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而现在他不再选择对侄女进行抚养,相信网上也会有不少喷子说他不顾亲情,没有人情味。

其实,他不管怎么做,都不会让所有人都满意,总会有人对他的做法有异议。

小雷觉得,他如果真的希望抚养自己的侄女,让她过得好,那么就不要在意网上的评论,毕竟只要过一阵子关注度低了,这件事情就没人关注了。

而他的侄女的抚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毕竟经历了这么大的一个悲剧,如果不能找到一个真的对她好的家庭照顾她,让她的心理创伤慢慢愈合,她的一辈子可能就毁了!

您好!

您老公是个好老公,至于您的父亲,这里就不做评价了。

先说说您的问题:大概率情况下,您对这个同父异母的未成年弟弟不具有抚养义务

题主能产生这样的疑问,说明您应该是了解一些法律规定的。我们按照您描述的情况简单推测一下:

  • 去年您父亲与别人生了一个儿子。虽然您没有见到过对方,但是从年龄上,往大里推测,对方应该不会超过40岁(否则有些高龄了)。就意味着,没有意外的情况下,对方至少还有20年具备劳动能力的时间。
  • 至于您父亲68年生人,按照最低60岁退休,应该到2028年,还有7年多具备劳动能力的时间。至少在这些年内,他是有能力抚养的。

按照《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题主可能理解为:因为父亲欠了一大笔债还不上、无力抚养这个儿子,所以可能会落到您身上。注意,所谓“无力抚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 因为身体、智力残疾,确实不具备劳动能力。否则,有手有脚不自力更生,不是在鼓励懒汉么?
  • 因为强制性原因,不能产生劳动收入(例如,坐牢)。
  • 对外欠债,除非个人一点财产都没有,否则要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这个费用,包括了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必要支出。

因此:您的父亲、包括这个同父异母的母亲,应该不会处于“无力抚养”的状态。所以,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的规定,不适用于对您的约束

另外多提一句:您父亲的贷款,你没有义务偿还,您老公更无义务。所以,您老公是个好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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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的将来,许国利和来女士的小女儿将会成为孤儿,为什么这样讲,因为许国利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在99.99%以上,如果没有重大立功没有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就是这种可能性。

现在母亲已经去世了,父亲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极大,父亲也死了,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首先,小女儿没有配偶和子女,也没有了父母,那么就由其他近亲属来担任,就是小女儿的奶奶爷爷或者姥姥姥爷,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其次与小女儿有血缘关系的大女儿还有许国利的儿子都是小女儿有血缘关系的姐姐哥哥,他们可以担任小女儿的监护人。

如果哥哥姐姐不愿意,就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了,比如许国利的弟弟称愿意抚养小女儿成人,许国利的弟弟与小女儿也具有血缘关系的叔叔。

目前来看,许国利和来女士家庭财产房产市场价约为500万,许国利自称家里存款上百万,家庭财产至少600万以上。

现在在法律上的人员确定了,第一大女儿和儿子、第二奶奶爷爷姥姥姥爷、第三许国利的弟弟。你觉得,由谁来担任小女儿的监护人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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