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对二审判决不服怎么办_被害人对二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0:07:26 人阅读
导读:法院是讲法、讲理的地方,败诉,不是服与不服的问题,是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公序良俗)的问题。你可从相关诉讼材料及裁定判决书中寻找,如果能够找到你的理由(如不违...

法院是讲法、讲理的地方,败诉,不是服与不服的问题,是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公序良俗)的问题。

你可从相关诉讼材料及裁定判决书中寻找,如果能够找到你的理由(如不违法等),你可去检院申诉,也可向法院申诉——申诉是漫长的,按照喷子杂狗的理论,要维护法律尊严,要稳定,就务必把错案铸成铁案。相信公平正义总会到来,只是时间问题。

我的案子也是,广州检院郑和平居然想出绝招,借口复查已邮寄给你,但你实际上是拿不到复查结果。这样,你想向上申诉,向媒体公开,不可以;而向检院申请要复查的副本,也说当事人不在,不能给……。网上天天叫骂,纳税人供养的堂堂的政法机关,竟然悄悄拉黑你微博,以为他自己看不到,别人也看不到——这就是当今申诉的现状。

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采取的是两审终审制 ,二审判决也就是终审判决了 。

如果你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有异议 ,不服二审判决的, 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

如果 二审判决确实有错误 ,你在申诉过程中,有可能会得到纠正 。审诉制度的设立就是一种补救措施。

 海外网6月23日电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6月23日9时00分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二审结果。在判决书中,法院裁定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这个结果应该比起一审有了明显的改变,小编认为法律的公正严明得到了体现。

那么类似于二审这样的判决有意愿再上诉,这个可以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每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的,即告结束,第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不得再提起上诉。
当然,如果当事人对二审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或者上级法院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也可以向相应的同级检察院申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这个估计就是要最高级人民法院来受理,一般情况下二审就是最终判决。

如果民事案件当事人再审被驳回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律再审规定的,作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认为当事人申请不符合法律再审规定的,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

例如民事案件,一审为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二审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为高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向高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如果高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当事人再审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或者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有一些民事案件因涉及地方利益而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挠,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可能认定事实不清或者适用法律错误或者徇私舞弊,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判或发回重审。哈尔滨秋林地区某个冷饮厅,因拆迁补偿安置发生争议,案件当事人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抗诉等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案件审判又重复一遍,历经十几年由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冷饮厅限期搬家。

如果案件当事人认为案件确实裁判有误,应当坚持要求再审。再审法定程序走完后,还可以通过信访举报渠道要求再审。如果案件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可以决定再审。我国法院自己决定再审的案件,许多是案件当事人向上级法院或人大、政法委信访后,被上级机关批转下来,作出生效法院院长决定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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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的审判制度是两审终审制,所谓对终审判决不服,也就是对二审判决不服,救济途径主要有:

1、申请原终审法院再审,主要适用于企业法人申请再审。

2、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主要是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申请再审。

3、还可以申请终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检察建议监督或者抗诉。

如果上述途径都穷尽仍起动不了救济程序,你仍认为你有冤屈,你还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

4、信访途径能不能走?这要你自己考虑,但是最好建议你别越级上访,越级上访要小心你身陷囹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刑事案件二审不服不能在网上申诉,申诉人应当到法院递交申诉书及其相关证据材料。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但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被告人不服的不得再提起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提起二审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法定情形的,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不服就只能不服,跳河自杀都没有用,申诉一百遍也只是浪费血汗钱和精力,这是我的切身感受,天下乌鸦一般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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