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娃儿归谁_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4:49:18 人阅读
导读:本着对婚姻谨慎的态度,抱着善良初衷,奉行对孩子负责到底的原则,建议三思而后行,给彼此一次机会。当然,作为一只法律青鸟,虽说谁执法谁普法,但法律人普法也是义不容辞...

本着对婚姻谨慎的态度,抱着善良初衷,奉行对孩子负责到底的原则,建议三思而后行,给彼此一次机会。

当然,作为一只法律青鸟,虽说谁执法谁普法,但法律人普法也是义不容辞的义务。

一、依照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则不受以上法律限制,若诉讼离婚是男方提出的,除非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如孩子不是男方的或男方的行为严重影响女方生命危险;当然女方诉讼离婚的限制就少得多,其背后法理在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和女性保护性原则。

三、结合本案,依照我国《婚姻法》三十六条第三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四、按照孩子抚养权司法解释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总之,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女方在月子里就离婚,这有什么过不去的?这对于女方来说是不利的,法律对此也有限制性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也就是说,在此期间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不论于什么理由?法院一般都不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讼的。

但是如果说女方在月子期间确实感觉到过不下去了,要求离婚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根据该条法律规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基本上就是说,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这也就是说,对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离婚的时候,处于哺乳期内的子女,应当由女方抚养。超过哺乳期内的,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哺乳期限一般认定为两年。

所以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在父母离婚的时候一般都归女方抚养。由此可见,在月子内离婚的,孩子应当由女方抚养,男方应承担抚养费的一部或者全部。

关于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一般都由法官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来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官肯定全权支持。如果双方协商不好,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只能由法官来裁决。法官会以利于孩子成长为主,来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在哺乳期及两岁以下的婴儿应判给女方抚养。离婚后因父母双方明显出现生活优劣,孩子应由生活优势一方抚养。另外孩子大了应征求孩子自己选择权 。

离婚时,由于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基本上孩子成了双方争夺抚养权的焦点。出于对孩子的考虑,在财产分割上以会偏重于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先申诉要求离婚的,同时附带要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答辩上同意离婚,但必须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通过法官劝说无效时,只能让原告放弃孩子抚养权才能结案。否则此案无法了结。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从该法条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其中“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所以具体到您的案情,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孩子的确不是您亲生的,情感上无法谅解,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哺乳期离婚孩子一般都会判给女方的,但是也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如果女方着实没有能力抚养,法官也会酌情考虑。

在哺乳期,十岁以下孩子由‘母亲抚养,抚养费的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谢邀请。无论是自己协商、孩子选择、或者是法院判决,都会选择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主要参考因素有:

1.居住环境;

2.经济条件;

3.受教育程度;

4.道德品质。

另外,哺乳期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无论谁抚养,父(母)子(女)关都不变,血缘关系不容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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