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经常碰到类似的问题,说明这方面的法律常识还普及的不够。
1、先看看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从上述规定来看,这辆车价值6-10万(最终以物价部门认定为准),已经属于数额巨大量刑范围,应当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假定你讲的属实,那么本案有退赔、投案和刑事谅解三个情节应当从轻处理,这样的话一般情况会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4、本案量刑三年以上,不属于缓刑范围,因此不能判处缓刑。
5、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受害者无权撤销案件。因此刑事处罚不可避免。
6、后续,建议千万不要玩失踪,保持联系,听从警方安排;认罪态度要好,进入庭审阶段以后认罪认罚争取从轻;如果有罚金,尽量交齐。
以上回答供参考。
依我之见:诈骗罪案作为‘’公诉刑事案件‘’法院开庭没有通知被害人到法庭,是‘’合理合法的‘’。
为什么说是合理合法的呢?
一,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分为国家公诉类案件和公民自诉类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所谓‘’刑事自诉案件‘’是指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的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立案不起诉的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比如侮辱、诽谤、重婚、侵入他人住宅、遗弃、暴为干涉婚姻丶侵犯通信自由丶侵犯知识产权丶轻伤害、侵占…等案件被称为‘’刑事自诉案件‘’。这类案件的特点是公民之间民间纠纷引起、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法律赋予双方有和解和诉与不诉和反诉、撤诉的自主权丶证据收集均由当事双方自行依法进行、法庭审理可调解结案等特点。法庭审理时,自诉人或代理人必须到庭,如自诉人或代理人没有正当理由经两次合法传唤拒不到庭,视为自动撤诉。可见,在刑事自诉案件审理中自诉或代理人是‘’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因为自诉人(原告)是刑事自诉案件审判机器的‘’启动者‘’。
那么,诈骗罪案是自诉案还是公诉类刑事案件呢?
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管辖刑事案件的规定:诈骗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除自诉案件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侦结后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全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丶证据确实充分,构成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时由检察机关派员出庭负责向法庭出示证据丶质证答辨。从上述公诉案件的侦查来看,本案例中诈骗罪案的被害人的诉讼主体的角色是‘’刑事证人‘’的主体身份,其控告举报只能向公安机关而不能直接向法院,在公安机关也是以‘’刑事被害人‘’身份作证而不是刑事原告身份。因此,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实际是整个案件中的‘’原告方‘’,此时,检察机关有起诉丶不起诉、变更起诉丶撒回起诉丶抗诉的权力。‘’刑事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仅仅是控方证人的身份,因为在公安或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时已提供了有关被害人陈述等证据,此时,被害人已无必须出庭之必要。
三,当然,在刑事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一般是以证人的身份通过如实提供证言方式参与刑事诉讼而勿需直接到法庭参与诉讼,并非绝对不参与庭审,以及不关心审判结果,恰恰相反,在以下三种情况被害人仍要到庭或对其审判结果发表意见:A,在庭审中,如果被告人及辩护人针对被害人陈述中有仍然不清楚,合议庭认为被害人须亲自到庭陈述并与被告人对质,以及接受辩护方质询的,被害人必须到庭陈述、对质、接受质疑。B,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少部分公诉案件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被被害人还有权以民事原告身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时,被害人以民事原告人身份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也必须出席法庭。C,对一审判决结果的定性和量刑认为错误的在一审判决送到五日内有权提请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如果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必须通知到庭;如果没有,就不好说了。受害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
涉嫌诈骗罪,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法院在审理诈骗案件,开庭前会通知受害人到庭。在办案期间,侦查情况是保密的,公安机关不告知受害人侦查情况是合法、合理的、刑事案件开庭,法院一般会通知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如果是公开开庭的,法院一般也会在公开栏或滚动电子屏上公告开庭时间及地点,但一般不会通知家属。但家属可以打电话询问法院或辩护人开庭时间。如果是不方便到庭的家属,也可在开庭时间上网看庭审直播。
谢邀!
刑事案件开庭,应该通知受害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
而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是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也就是说,在法庭上,受害人是有一定的诉讼权利要行使的,不到庭,如何行使?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开庭,应该通知受害人到庭。
能否退钱,看三个关键。
报警了,抓到了人,开庭了,但最后能不能确定骗子骗了钱,或者说证据已经达到了,能够判决骗子的标准,这是关键之一。换句话说:即使开庭了,并不一定能最终判决骗子有罪,所谓的骗子不构成违法或者犯罪,那就谈不上赔钱了。
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诈骗成立,是否能退赔,第二个关键在于他所骗的钱是否被查扣,如果涉案钱款没有被他挥霍,且都被扣押了,法院在判对人的处罚时,同时会判决对受害人的退赔;反之,如果钱款被挥霍了,至少在判决当时,很难退赔。
即使骗子将所骗的钱款都挥霍了,如果法院判决他需要赔偿,则涉及到下一步执行问题,主要看他有无别的财产可以执行,如果有,需进入后期的执行程序。
诈骗案件类型很多,有时候也看被什么人骗?如果熟人之间,例如亲戚朋友等,嫌疑人有固定职业,有固定收入,钱被追回来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是网络诈骗,即使嫌疑人抓到了,退赔的可能性很小。
具体情况,可留言或私信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