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顺序遗嘱_如何继承遗嘱?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9:48:12 人阅读
导读:法海一粟认为,如果遗嘱是有效的,那么,立遗嘱人死亡后,其遗产应当按照遗嘱继承的程序处理。1、遗嘱有效是按照遗嘱程序继承的前提。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分为自...

法海一粟认为,如果遗嘱是有效的,那么,立遗嘱人死亡后,其遗产应当按照遗嘱继承的程序处理。

1、遗嘱有效是按照遗嘱程序继承的前提。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每一种遗嘱,法律都规定了不是的有效条件。比如,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且意思清楚,在书写遗嘱时不受胁迫等。

2、遗产继承的顺序。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上述规定,继承遗产的顺序为:

(1)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

(2)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办理。遗嘱或遗赠中,如果有公证遗嘱的,则按照公证遗嘱办理。

(3)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您好!

这种情况下,基本可以认为:按照法定继承,来对遗产进行分配

按照题主的描述:没留遗嘱,那么推断应该也没有留下过其他关于遗产如何分割的书面说明(例如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继承份额来进行分配。

关于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的规定

如果单纯从法条上来看,确定继承人、继承权分配比较简单——

  •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人的父母、子女、配偶;
  •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仅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
  • 原则上,法定继承情况下,遗产份额由法定继承人均分。

但是,因为每个家庭情况不同、继承人是否有去世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去世时间的先后关系等等,就会产生很多不同的结果。

既然题主提到“老人”,意味着老人的父母可能已经不在世了。

这里我们先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老人去世的时候,老人的父母均已过世。

老人有三个孩子,均已成家、为人父母。其中,老大已经过世,留下一个孙子。

两位老人均过世之后,他们的遗产份额由三个孩子继承,均分。但是,因为老大已经先于老人过世,那么,老大应继承的份额,将由老大的儿子(即老人的孙子)代位继承。但是,孙子只能继承老大应当继承的份额。

最终,继承人就包括了老人的孙子、两个孩子,平均继承。

这个例子比较简单,目的只是围绕题主问题,给出结论:

  • 法定继承情况下,以老人为中心,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和范围,确定法定继承人。
  • 如果有子女、且子女早于老人过世,那么子女的子女也同样纳入法定继承人范围

以上例子,举的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例如,老人一辈子没结婚、没生子、去世时其父母均已过世),那么就看看有没有兄弟姐妹。分割方式与上例的原则是一样的,不再赘述。

根据问题的描述,如果遗嘱中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该遗嘱处于失效的状态,也就是说没有执行的可能性,而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于代位继承,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可以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如果老人不再订立遗嘱,则老人的遗产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二是,可以让老人重新订立遗嘱。

《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已经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其直系晚辈代为继承,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范围仅限于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儿媳、女婿本没有继承权,但是丧偶的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首先要确定遗嘱的效力问题, 法律上认可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五种形式。

具体法律上的认定依据为: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同时存在几份遗嘱的情况下怎么处理?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由此可见,在这五中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其他形式的遗嘱都不得和公证遗嘱相抵触。另外,关于口头遗嘱需要特别说明下,首先,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才能订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危机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涉及到继承,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关于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在我国实践中,继承人限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遗嘱人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但遗嘱必须保留法定继承人中的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人以及胎儿。应得的继承份额。指定继承人对遗产中属于特留财产部分无权继承。

以上是对遗嘱有效及继承的初步解答,关于题中问道遗嘱怎么继承?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有效的遗嘱,根据遗嘱的不同形式按约定内容处理就行,如果是涉及到遗产怎么继承的问题,例如房产怎么继承、银行存款怎么继承等具体一项或者一类遗产继承的问题,涉及到的程序需条件会有不同。


遗嘱(遗赠)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是遗嘱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赠包含在遗嘱内,是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定继承,是依据《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体现了尊重遗嘱人(亦即财产所有人)意愿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在此补充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标准是多少?将在本文中为您作权威解答。

一、遗产继承顺序

1、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2、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4、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二、遗产分配比例

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3、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文献,我们可以看到:当死者生前立有遗嘱的继承人应当享受合法继承权,而死者未立遗嘱则启动第一继承顺序,当没有第一继承人时则启动第二继承顺序,因此在法律当中明确了家庭成员与死者之前继承顺序的地位以及比例,从而保障遗产的公平分配,被继承人的权益受到保护,若大家有需要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专业权威的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才走法定继承。因此,合法有效的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完全可以对抗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当然,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优先于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前提条件是该遗嘱合法有效。一份遗嘱合法有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内容是他的真是意思表示;2.遗嘱内容是对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进行处分;3.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注明了年月日并附有亲笔签名。

原则上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自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他完全可以让保姆继承自己的全部财产而排除亲生孩子的继承权。但是也有两个例外,一是如果他有尚未出生的孩子时,必须给他留下部分遗产;二是如果他有老年伴侣时,必须给老伴儿留下部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因此,如果老人的遗嘱合法有效,并且几个子女都不是尚未出生的胎儿,那么他们是没有资格和保姆争夺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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