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债权转让后的诉讼主体_债权转让后的诉讼主体变更申请书?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2:25:12 人阅读
导读:您好,只要是依法转让的债权,新债权人取得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包括对方不履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新债权人就是债权人,根据债权类型,按照法律规定向相关法院起...

您好,只要是依法转让的债权,新债权人取得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包括对方不履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新债权人就是债权人,根据债权类型,按照法律规定向相关法院起诉。 注意的是转让债权时,一定要让原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如果不通知,这个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就是说你去起诉时,法院不承认你债权人的地位。还要债权转让要慎重,只要债权人把债权转让通知给债务人,除非债务人同意,否则就不得撤销。关于如何选择法院,这要根据债权债务性质,按照法院管辖的规定选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已经对申请执行人的资格以明确。其中第18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该条中的“权利承受人”,包含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承受债权的人。依法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的受让人将债权再行转让给其他普通受让人的,执行法院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依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受让人或者转让人的申请,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三条,虽只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金融不良债权环节可以变更申请执行主体作了专门规定,但并未排除普通受让人再行转让给其他普通受让人时变更申请执行主体。此种情况下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主体,也符合该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中关于支持金融不良债权处置工作的司法政策,但对普通受让人不能适用诉讼费用减半收取和公告通知债务人等专门适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的特殊政策规定。

债权转让后的诉讼主体变更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是申请人。

二是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三是事实与理由。

分为三种情况:

1.一切照旧: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2.第三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诉: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准予。

3.变更成为诉讼当事人: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予。法院准予其替代的,裁定变更当事人,诉讼程序以受让人为当事人继续进行,原当事人退出诉讼。注意,原当事人已经完成的诉讼行为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