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中途自离工资怎么办_没签劳动合同,自离了有工资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23:16:52 人阅读
导读: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15天内自离有工资。离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擅自离职,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15天内自离有工资。离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 擅自离职,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协调不成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怎么可能,工资是支付你为单位劳动的报酬,任何单位没有任何理由克扣工人的劳动报酬,签订劳动合同是最基本的用工原则,你不管你是自离还是裁员,用人单位都必须支付劳动报酬,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如果用人单位以不正当不合法的理由拒付工资,你可以收集证据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拒不配合可提起诉讼,这是我的个人建议。辛苦工作一个月,就这么不要了,要是都像你这样,更会助长企业的歪风,将这种行径常态化,会有更多的人受骗,必须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与这些歪风邪气斗争到底!

哈喽,大家都,我是黎莫雨。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您问“年前谈好工资答应老总,签了劳动合同,现在自己中途想走,怎么办?”以下视频是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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