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修改死刑_2019年死刑人数?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8:36:03 人阅读
导读:我是萨沙,我来回答。这个很复杂,萨沙也只是略知一二,说些我知道的。欧美很多国家认为,人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其他人的生命。因为这种思维,所以很多...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个很复杂,萨沙也只是略知一二,说些我知道的。

欧美很多国家认为,人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其他人的生命。

因为这种思维,所以很多国家不主张用死刑。

以美国为例,他们很多州虽没有死刑,但所谓的死刑犯也是受了很大的活罪。

况且,西方认为无论什么制度,都存在一定的冤案概率。如果随便处决犯人,就可能存在被冤杀的人,那么政府岂不是和杀人犯一样吗?

还不如终身监禁呢。

大家看过《肖申克的救赎》吧。

安迪被冤枉杀害了妻子和奸夫,被判处2个终身监禁。

他的黑人朋友瑞德,也是谋杀妻子,同时误杀了搭车的邻居妇女,被判处3个终身监禁。

美国的终身监禁就是终身监禁,和我们的死缓、无期徒刑不同。

死缓、无期徒刑如果一切顺利,大概20年内就可以释放。如果有立功表现或者保外就医之类,出来就更快了。

但美国的终身监禁是会限制假释的,服刑期非常长。

以黑人瑞德为例,20多岁入狱,坐了40年牢,60多岁才假释出狱。

那个图书馆的老头布鲁克斯就更夸张,服刑50年,70多岁才释放。

大家可以想想,在监狱那种环境坐牢四五十年是什么概念。

说白了,虽生犹死,这也是很大的惩罚了。

需要说明的是,美国大部分州并没有废除死刑。

美国目前有17个州已经废除了死刑,还有33个州保留死刑。自然,死刑执行很困难,有的往往要等待很多年,但至少还是存在的。

为甚死缓

从吉星鹏故意杀妻案的犯罪事实来看,吉星鹏只是听到关于妻子的风言风语,就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酒醉之下,持刀砍杀妻子二十多下,致其当场死亡,应该说这是非常严重的暴力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该罪的起刑点就是死刑。

但由于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犯罪,情况较为复杂,很难明确划分双方的责任,因此,目前司法实践中,对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犯罪一般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判处死缓,即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法网恢恢

法院的生效判决,笔者不想妄加评论。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这是一则旧闻,但不知广大悟空读友是否了解:吉星鹏因在缓刑期间多次暴力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吉星鹏“不堪改造”,于2017年11月下旬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吉星鹏已上诉,该判决尚未生效。

我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因此,一旦判决生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即可对吉星鹏执行死刑了。

不堪改造

对正常人来说,好不容易留下一条“狗命”,那还不烧高香,感谢祖宗十八代保佑,那还不苟延残喘,夹着尾巴做人,就算“打落牙齿”,也要“和血吞”。可吉星鹏却不知珍惜,反而在死刑考验期内不断挑事、生事,就连监狱管理人士也说这种情况罕见。有人评论说这是天生的犯罪型人格,所以不难理解他为什么听了传言就能残忍杀害自己的妻子了!

老天有眼,自作孽,不可活,就让我们拭目以待那一天的到来吧!

量刑标准: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还有: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别忘了评价·····

法律是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公序良俗的,

不取消死对犯罪是打击和限制。

一不取消死刑,体现整个社会对作恶者的恨,对被害者的同情,这符合我国的传统道德理念。

二不取消死刑,可以限制作恶者行凶时穷凶极恶,无底线伤害被害者。对作恶者的作恶行为所有限制。

三不取消死刑,死刑犯者必被诛。真正做到惩恶扬善,有利于法律的公平公正。

取处死刑,是罪犯犯极刑是鼓励。

人变坏有小恶、大恶、极恶。如取消死刑,作小恶和你大恶的人,就要考虑作极恶了,因为杀人比小偷得来的好处要多得多。杀了人,还能活着,并且在狱中可以得到优待。这将鼓励善良的人变坏,好人变成恶人。

中国的刑法是根据犯罪的轻重来量刑的,如取消死刑,极恶的犯罪行为就没有相对应的处罚手段。对受害者及家属,还有善良、守法的人们是不公平的。

国家没有取消死刑,是根据中国国情作出的。不是对死刑犯的处罚。

这个数字在中国属于国家机密不会官方统计发布出来的。死刑作为一种最有威慑性的刑种,就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社会现状来说,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当然,我国现在从理论界到司法实践,秉持的观点和作法都是慢慢和国际接轨:慎用死刑,减少死刑的使用,个人还是不想国内废除死刑不然中国就不会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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