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查公开查询_征地补偿标准怎么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9:56:10 人阅读
导读:如果制定了的话是公开的,一般在国土部门官网上公布。但是现在一般是不按照倍数制定,而是直接制定一个综合区片价。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

如果制定了的话是公开的,一般在国土部门官网上公布。但是现在一般是不按照倍数制定,而是直接制定一个综合区片价。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另外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制定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或者是参照各省制订的区片综合地价,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一、征收基本农田受到严格限制,征收基本农田需要经过国务院批准。

二、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县级或是市级人民政府之后,县级或者市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10日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发布征地公告)

三、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县级或者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张贴公告之日起45日内,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村委会、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可以自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的申请。(村民有提出听证的权利)

征地公告以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是征收方需要主动公开的,通过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以表明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这些信息都会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被征地农户可以从公告上了解相关情况,如存在被征地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附着物被损害,土地被强行征收占用,都属于征地部门的程序违法性,被征地农户有权提出异议。(京平范)

首先,感谢您的邀请!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关于征收农村土地的各项程序,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来具体分析关于征收农村土地不同阶段的法定程序。

首先,在拟征收农村土地时征收部门要发布拟征地公告,即通知村民即将实施的征地行为。

在征地决定依法报批请有关机关批准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应该在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张贴书面的拟征地公告,告知村民即将进行的征地行为,而且公告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征地范围、面积、用途、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

其次,征收部门发布公告后应当征求和询问村民的意见,同时应当组织听证。

征收部门发布公告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就公告内容征求和询问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并记录在册,协调解决。同时告知申请听证的权利,村民提出听证要求的,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再次,征收部门应当就被征收土地进行实地调查,如实登记,同时与被征地村民共同确认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收土地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如实登记,双方共同核实确认登记内容。

同时,以上各程序进行后,征收部门逐级获得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审批后,发布征地公告,正式开始征收程序。

征收部门获得上级机关所做的征地批准文件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征地公告在村委会或者村小组进行张贴公布。

此外,征收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并结合村民意见进行修改和补正。

征收部门在张贴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应当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被征地村民可在10个工作日内要求听证,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并听取村民意见,对方补偿安置案进行修改和补正。

最后,征收部门将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备案,交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征收行为。

县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村民的不同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报省级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对于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土地征收无论从征地程序还是补偿标准上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如果在征收拆迁中征收部门违法征地或者补偿标准违反法律规定,此时应当及时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对农民的征地拆迁,会直接影响到被征收农民的利益。那么,要保护好自己的拆迁利益,首先就得了解关于地区征地拆迁的详细信息及情况。

然而,对于法律意识淡薄的被征收农民来说,一是没意识要去了解相关情况,二是在权利收到侵害后,想要了解征地拆迁的情况了,却不知道该从哪里去了解。这反馈到征地拆迁实践中的情况就是:很多人到房子被拆的时候都还没看到过征地公告,拆迁公告;有的人也不知道总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只是觉得自己的补偿过低……

基于这种种情况,其直接结果就是自己最后的补偿利益会受到巨大的损害。因此,对于被拆迁人来说,一定要知道征地拆迁的详细情况和拆迁进程,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补偿利益。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很多涉及征地的信息均可从村委会处获取,例如土地征收范围、数量及征收单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收支明细情况、使用及分配方案等。这些信息能够反映征地补偿是否公平公正。其具体程序是: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应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又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内容可知,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对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并接受村民的监督。同时,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也就是说,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依法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予实施,对于这份补偿分配方案,村委会应当主动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要求及时向村民公布。如果有被征收人未见到该份分配方案的,可以主动向村委会申请查询。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反映,自己根本没有参加过相关村民会议,也没有见到过村委会公开的分配方案,甚至有被征收人在知晓自己的相关权利后向村委会提出查询申请,村委会都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

对于村委会拒不公开相关依法应予公开的村务信息的情况,被拆迁人可以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权利救济。

救济方法可以通过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进行维权。


另外,除了从村委会处获取信息外,被征收人也还可以直接申请信息公开,这个方式比较便捷,只要找准相关单位,可直接申请。

其实,在征收土地的县直国土部门,就可以查询到征地地方的征地补偿款最低标准了。

他们肯定是有文件,你到国土部门用地股咨询就可以,那份文件时公开的,你可以拿来看并且复印。

因为现在国家都规定了国土部门必须出具最低标准征地补偿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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