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再审行政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须在6个月内作出裁判,因此,行政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当然在立案后6个月内开庭审理;
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须在3个月内作出裁判;因此,行政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当然在立案后3个月内开庭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8条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此,刑事案件不分一、二审判决或裁定,当然在立案后3个月内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尽管没有规定再审的期限,但也应当按照第一审与第二审以及裁判的的性质决定开庭的期限。具体而言:
行政诉讼法第就九十条至九十三条,规定的是再审程序,并没有明确规定要开庭审理,也就是说可以不开庭。上述的情况不违法。
既有"行政诉讼法"的存在,有人提起行政诉讼,就应该依法开庭审理、公正判决。这才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符的实质,不然,法律是个摆设、骗局,损害尊严的利剑!
一般是的,关键看再审是走一审程序还是二审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