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_法院可以指定一个司法鉴定处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5:31:01 人阅读
导读:鉴定机构不是指定的。第一,司法鉴定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是省(区、市)一级的司法行政机关,也就是各省(区、市)级司法厅(局)。第二,执业许可证一般是由司法厅(局)颁...

鉴定机构不是指定的。第一,司法鉴定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是省(区、市)一级的司法行政机关,也就是各省(区、市)级司法厅(局)。第二,执业许可证一般是由司法厅(局)颁发的,司法部监制的。第三,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也是由司法厅(局)颁发的,司法部监制的。

首先:法院是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二十六条规定给了你协商权: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次:目前各地法院均有程度不同的违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决定的做法,即:法院自行确定鉴定资机构的资质,这个资质依法应当由司法行政部门核定,并予以公告。第三,你如果有异议,可以参照若干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第四,要提出书面异议。

不一样,现在法院没有法医,只有技术科负责委托或者指定法医鉴定机构。

不一定非得到公安局指定的机构去,可以双方委托或者由法院指定。

如果您还有法律上的疑问,欢迎关注 头条号:法律在线询问 免费私信为你解答。

以前的确有这种情况。

但是现在法院为了避嫌,一般是通知当事人到场,公布当地法院认可的、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名单,摇号确定鉴定机构。至于鉴定标准,关键要看标准颁布时它的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例如:

人身伤害司法鉴定,青岛市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有青大司法鉴定所,万方司法鉴定所、正源司法鉴定所三家。

原告起诉后,原告提出伤残鉴定申请。法院会通知原被告各方到法院抽签决定鉴定机构。也有的当事人认为委托法院办就行了,那么他要签字认可后法院指定。

如果法院不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自行制定,通常可认为程序有问题,当事人有权提出重新鉴定。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