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的起算点_保证期间何时起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6:19:49 人阅读
导读:关于保证合同的起算时间,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作出明确的约定。保证期间的起算因当事人约定的时间不同而不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是保证合同生效后主...

关于保证合同的起算时间,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作出明确的约定。保证期间的起算因当事人约定的时间不同而不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是保证合同生效后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的某一个时间,或者是主合同开始履行的时间,但应当注意的是,保证期间的届满日不得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1、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合同形式要件是书面形式。显然你所说不是书面形式。但是并不能因此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9条规定,你所说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第2已说。

4、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根据《担保法》第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即指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所以保证期间应该是6月1日——11月30日

要分清楚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担保期间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按约定,担保期间从主债务届满开始起算,但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短于或等于主债务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如约定的保证期间短于或等于主债务的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其届满6个月。如约定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届满2年。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宽限期满后6个月。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没有向你要求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你的保证责任免除。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一旦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向你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期间停止计算,开始起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在在这两年内,你没有归还欠款,债权人也没有继续要求你还款,诉讼时效没有出现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那么你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意思是如果对方将你起诉到法院,你可以提出上述抗辩,债权人将不能胜诉。

  针对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六个月内或六个月后提供的保证担保,如果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也没有重新约定主债务新的履行期限,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的起算点,即不能按照原来的主债务履行期限来计算保证期间,应当以保证人提供保证之日开始计算保证人的保证期间。

  一、《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二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

  1、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从担保法的上述规定来看,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其保证期间均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不同的是:一般保证以债权人对债务人在保证期间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为要件,而连带责任保证只要求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提出“要求”即可。

  上述两条法律规定设定的前提条件是: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的时间限定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

三、提供保证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如何起算

  针对这个问题,无论是担保法本身还是最高法院对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

  法理基础: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提供的保证,无论是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六个月内还是六个月后提供,其性质依旧没有改变,仍然应当作为一种保证来看待。如果此时将保证行为性质转变为债务转移行为,则可能违反当事人提供保证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保证人提供保证时,其真实意思表示只是愿意为债务提供担保,并非愿意接受债务而让自己成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来说,其接受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的担保,目的也是为了增加对自己债权的保护力度,并非意味着同意将债务转由保证人负担。因此,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六个月内还是六个月后提供保证,如果没有重新约定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应当从保证人提供保证之日起计算六个月的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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