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了合同不想去了_刚签合同不想干了可以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8:39:21 人阅读
导读:要想知道怎么做,需先搞清楚两个问题:1.你想离职的时间是否在试用期内,2.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法的情况。这两个问题搞清楚了,离职也就好处理了。一、先说时间根据劳动...

要想知道怎么做,需先搞清楚两个问题:1.你想离职的时间是否在试用期内,2.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法的情况。

这两个问题搞清楚了,离职也就好处理了。

一、先说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后,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要注意三点:

1.是注意时间,法律规定这个时间主要是让单位有足够的时间补充人员,解决离职后岗位空缺的问题,从而避免损失。

2.是需要用书面形式通知,书面不限于纸质,电子邮件、短信都算。

3.时间一届满就可离职,不需要单位批准!(这一点许多朋友都不清楚)。

二、公司有无违法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此时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上面七点规定,可以看出均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所以法律规定这些情形下劳动者有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在1-6中,需要劳动者告知用人单位后才能解除。至于告知的方式,未明确规定,可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告知方式。但从保护自身的角度讲,建议采取书面方式告知。

在第7的违法情形下(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特别提示:此种离职情况下,对劳动者而言,随着劳动合同的解除,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损害赔偿。

三、离职的另一种途径: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单位批准,从而解除劳动合同——即协商解除/需单位同意。

这种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 “打辞职报告”/需要单位批准的情形,它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两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单位同意,并协商一致后才能达到解除的效果;

2、劳动者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上述即是对你问题的回答!

我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如果直接走人的话,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有可能会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接下来的新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子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那么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劳动合同只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劳动者与单位未产生实质性的劳动事实,劳动合同就不会生效,所以这个是不生关系的,不过建议你给单位的人事部打个电话随便找个理由说明不去了的原因,这样也显示出你的职业道德和做人的准则。

联系用人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通过协商处理,一般这种情况都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用人单位也不愿意聘请有其他想法的应聘者,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都懂,毕竟只是签了协议,还没有正式入职,对用人单位也没什么损失。

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比如交违约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看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关于违约的具体约定条款是怎么约定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一般合同是在提前30天提交辞职可以不扣工资,如果没有就看公司追究不追究,不追究的话你还是可以拿到正常工资

1.不属于违约。去面试后,没有正式上班就签订了合同,应该说只是意向性的劳动合同,没有真正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合同,劳动关系尚未生效。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符合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内容,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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