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羁押期限满_为什么进了看守所三个月了还不判呢?为什么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1:14:11 人阅读
导读:单纯吸毒只是违法,被抓后最多就是强制戒毒,这也是有条件的,就是针对屡教不改的吸毒人员,强制戒毒就是指失去人身自由两年,在国家开办的戒毒所完成戒毒治疗。通常来说,...

单纯吸毒只是违法,被抓后最多就是强制戒毒,这也是有条件的,就是针对屡教不改的吸毒人员,强制戒毒就是指失去人身自由两年,在国家开办的戒毒所完成戒毒治疗。通常来说,第一次很少直接判强制戒毒。

但你这朋友牵涉到贩毒就严重多了,贩毒在我国是犯罪行为,数量巨大的话,最高可以判死刑,其次就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但根据你的描述,这位朋友又吸毒又贩毒,多数是以贩养吸,所以量应该不会很大,但是一样要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刑事处罚。

以贩养吸的吸毒人员,很狡猾,通常不会大量贩卖,也就是自己多买一点,然后拆成一些小包,卖给认识的吸毒人员。这样一来,就算被抓,也不会判很重。但即使这样,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是普遍的。

不过,我还要劝你一句,这种朋友还是少交往的好,通常他们的圈子比较乱,如果长期跟他接触,难免就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以为只要拒绝吸毒就没事,你要知道容留他人吸毒比自己吸毒要严重。

监狱服刑还有三个月到期了但是突然转走了也没通知家里怎么回事?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当问一下监狱,是转到监狱内部的其他单位还是监狱以外的其他单位。

第一种情况:转到狱内其他单位。一般来说属于正常。目前服刑人员有比较规范的出监教育,临近出监的时候,会从原来单位统一调到出监队进行出监教育,出监教育完成后即按法定程序出监。

第二种情况:转到狱外其他单位。一般来讲是当事人有余罪,经过坦白检举活动被举报,然后转到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其他案子的时候,发现了当事人的余罪,将当事人提回审查。这两种情况一般是查明余罪后定罪量刑,然后和原有剩余刑期合并执行。

具体可以到监狱的会见室或狱政科咨询一下,一般会给予答复的,不必过多忧虑。

到十二月十一日刑满释放。拘役三个月时间必须满三个月。法律规定,满二十四小时为一天。

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

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3、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4、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

5、对于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6、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在此期间内,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1个月,补充侦查期限不计算在审查起诉期限内),每次公安机关将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审查起诉期限均可延长半个月;

7、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批准再延长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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