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子女的银行卡会被冻结吗_如果父母亲是老赖,那么儿女也要受连累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9:45:44 人阅读
导读: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正常情况下信用卡逾期是个人的行为,跟其他人没有关系。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正常情况下信用卡逾期是个人的行为,跟其他人没有关系。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3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从这个监督管理办法可以看出,信用卡持有人出现逾期之后,银行只能对当事人进行催收,如果其他第三方包括持卡人的家庭人员没有涉及到信用卡的相关利益,或者是参与到信用卡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当中,那么银行就没有权利对第三方进行催收,或者要求第三方进行偿还,更不可能把三方起诉到法院,然后让法院冻结第三方的银行账户。

所以正常情况下法院不会冻结家庭其他成员的银行卡,除非出现特殊情况。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有几种:

第1种、信用卡透支是用于家庭基本生活共同开支。

信用卡逾期之后,家庭成员是否受到牵连,最关键的一点要判定信用卡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信用卡透支是用于家庭生活共同开支,比如用于家庭装修,购买家具,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费用等等,这种类型就可以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银行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持卡人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配偶一方就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如果持卡人本人没有按时还款,也不愿意配合银行进行还款,那银行可以要求持卡人配偶代为偿还,如果配偶拒绝偿还,那银行是有可能把夫妻双方同时起诉到法院,这样配偶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也是有可能的。

第2种、家庭成员参与到信用卡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当中。

正常的信用卡逾期不会连累到家庭成员,但是如果信用卡逾期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比如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还大额透支信用卡,透支大额信用卡之后没有及时偿还,而是拿去跟家庭成员共同挥霍,然后通过隐藏联系方式,更改住址等方式躲避银行的催收。假如有相关的家庭成员参与了信用卡诈骗罪的活动当中,那银行是可以把参与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人员共同起诉到法院的,这样家庭成员的银行卡被冻结也是有可能的。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法院冻结低保户的低保金,是标准的违法行为,应该要求其立即无条件地解除冻结,返还低保金。为什么这么说吗?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低保金是政府部门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批准之后,结予低保对象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的补助资金。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按月发给低保金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两个关键条件: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低保标准。简单地概括,就是:全家的收入低,导致全家人无法维持一个基本的生活条件,吃不饱,穿不暖,陷入饥寒交迫之中。而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给予的低保金,其实质性的作用恰恰就是补足低于低保标准部分的差额,从而让整个低保户家庭的平均收入,达到低保标准确定的水平。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低保标准,全称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措辞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不是什么高标准,言下之意是:停止发放低保金,低保家庭的最低标准的日常生活一天也过不下去了。这一点极为重要,忘记了这一点,即是漠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又是社会救助工作上的严重失职行为。2、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认定标准。不多说。

其次,人民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时,也必须依法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固然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还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权利。如果人民法院超越法律规定的条件,胡乱执行,当然是违法行为,并且还是司法机关执法犯法,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民间借贷纠纷无力偿还,被法院强制执行冻结的低保卡,家里还有孩子要养对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请问合理吗?依照以上分析,民政部门按月发给低保家庭的低保金,其根本的目的就是帮助低保户解决生活困难,使该家庭能够维持一个基本的生活条件,体现的是政府对于困难家庭的支持、帮助和关心。如果允许同样是国家机关的人民法院冻结低保户的低保金,其实际效果等同于两家国家机关互相顶牛,生活困难的低保户的基本生活保障权利却被无情地予以剥夺,这显然是十分荒唐的事情。毫无疑问:低保金就是生活困难的低保户维持基本生活的生活必需费用。所以,人民法院不得冻结低保金

对此,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非常明确地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冻结低保金肯定属于违法行为,当然不合理了。毕竟,人长一张嘴,就要吃饭穿衣,这是最基本的人权,任何人、任何机关都无权剥夺。

做为被执行人的低保户,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一、先与人民法院执行局沟通,要求其纠正违法行为,并立即返还低保金。第二、如果拒不纠正,可向本地人民法院的纪检组、同级人民检察院法监部门或者当地纪委、监委进行举报,要求严肃查处

我做为银行离职的信贷经理,我给你个标准答案!

首先,父母欠款无力偿还,子女的借记卡不会被封了!但是。。。

子女如果在上高中,对高考会有影响,考公务员有影响,对子女的工作应聘会有影响,其他什么影响也没有!


然后,作为一个自然人,从出生到年老,个人承担个人的债务或者其他问题,子女是不用承担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被银行起诉,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经济问题,当然还要看夫妻双方名下的资产情况,以前是夫妻双方名下有资产的,不会进行强制执行,但是现在已经不管那么多了,只要夫妻欠款金额巨大,名下有资产的,银行可以要求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但是名下资产超过债务总数的,变卖资产后,会将多余的资金返还给债务人!


最后,不管欠多少钱,每月偿还一些,对你有好处,没有坏处,最起码可以提现出你有债务偿还意愿,别听网上有些人说一毛别还,都是假的,你有良好的还款意愿,才能和银行协商还款,如果一毛不还,那明摆着就是金融诈骗!


任何时候,都不要逃避,消失,失联,不接电话,每月打电话的时候,接听1-2次,让银行知道你还在,不然。。。。。就有非常严重的后果!


我是智汇星,专解银行疑难杂症!欢迎大家用发财的小手点点赞!


父母有民间借贷没还,儿女已成人,法院可以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吗?

现在有很多情况是父母借钱的目的,是为了儿女的消费支出的。但法院往往不查清事实,只是按照谁借款谁偿还的办法判定案件。实际这样的判决,是不符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法院在审查、审理案件的时候就要应该查清案件的事实,查清借款的流向或着用途,假如借款真的是用于子女消费,比如为儿女购买房产、汽车,置办结婚用品等情况,儿女就应该有偿换的责任和义务。现在儿女既然有能力,为何不考虑自己的父母的难处做儿女的难道就袖手旁观吗?乌鸦尚且反哺,何况人了。所以作为一个案件,人民法院有必要查清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否则失信情况就越来越多,不但造成生效的判决得不到履行,同时这种情况泛滥也是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所以,对于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上失信和冻结账户是两条路径,只不过已经上失信了,你的银行卡已经被查过一圈了,冻结的可能性是比较大了。

不会。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并且你不是债务人,还是一名学生。

如果父母成了老赖,对子女,现在来说,法律没有规定父债子还。

但是银行有它的一套规定,父母上了征信黑名单,将来如果儿女长大了,货款和办信用卡这方面,会有影响,除非这子女都不需要这些。

第二个对子女的影响,那就是假如子女在当地发展,小地方上做生意也会有点影响。

另外是看这个老赖父母,在当地假如只是赖银行或个人生意上那么没什么,假如这个父母是在当地连亲戚朋友的帮助他的钱也赖,名声出去了。

打个比方,如果我听说他的父母当年赖了亲戚朋友的钱,那么他要是想找到我帮助,也不太可能帮助他。虽然有人说,父母是父母,儿女是儿女,但也有一句话叫有其父必有其子。

一个父母赖,可能这一家人都被人憎恶。

话说回来,谁的钱,都是血汗钱,我交友观察社会也有几十年,人可以节俭,但是不能赖。

凡是那借亲戚朋友的钱又不想还的人,不讲信用的人,我没有见一个发大财的,甚至好多人不但没发财,而且妻离子散,家不像家的大有人在。

其实,好多的人在社会上都曾经拥有一副好牌,从他习惯于做老赖开始,这副好牌慢慢的就被他打成了烂牌,到了那一天,父母老了走了,亲戚朋友弃他而去,没有了后盾和靠山,社会关系接近于零,老婆也可能离开他从新投入别人的怀抱,这时候,报应也就来了。

人,想过得顺利平安,一定记住,信用第一。

如果是父母名下的银行卡就会,儿女名下的银行卡不会。

父母欠债法院原则上无权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

1、法院不应冻结儿女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2、有证据证明父母恶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脱偿还欠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父母欠债法院会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拓展资料

一、案情分析

父母和子女是单独的个体。个体具有身份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属性,谁的债务就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不牵涉其他人。

法院在保全或者执行过程中,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依据是“财产保全裁定书”或者“执行裁定书”,这些文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才能冻结谁的账户。这些法律文书上的名字,一般就是被告。

因此,如果子女没有被一同告上法院,是不会作为被告被采取保全措施的。

虽然父母的债务由父母独自承担,但如果父母向子女转移资产导致偿债能力不足,子女也会因此一同被告上法庭的。此时,子女作为被告之一,其银行账户被冻结也就是理所当然的。

总之,如果子女没有被告,就无需担心因父母的债务而导致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

二、相关法律说明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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