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承担总公司的债务_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要承担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7:01:15 人阅读
导读:首先明确一个概念,所谓还债,还的是钱。属于你的钱,就可以还你的债。再看,关联公司分为两种。子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是同一集团的不同公司,比如腾讯深圳和腾讯北京。就...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所谓还债,还的是钱。属于你的钱,就可以还你的债。

再看,关联公司分为两种。子公司、分公司。

子公司是同一集团的不同公司,比如腾讯深圳和腾讯北京。就是分别注册的两家公司。可以独立承担债务的。由于子公司基本是由母公司全资控股,或者大比例控股。因此如果母公司欠钱,子公司由于股份大部分是母公司出的,当追讨母公司债务的时候,母公司就有可能要变卖子公司的股权来还。母公司有权这么做啊。但是子公司如果有一部分非母公司的股权,就没有必要用来还不属于它的债。

分公司,分公司其实不是一家独立的公司,而是另一家公司的分支。啥意思呢,比如说你开了家公司,在另一个地方租了个写字楼,也是你公司的人,但是主体都是叫一个名字。那后面那个写字楼就可以当做你的分公司。但本质上你还是只注册了一家公司。因此两者其实是一者。既然是一者,当然一起承当债务啦。

另外虽然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两个公司法律上属于两个独立的主体,不能强制要求互相承担债务。但如果一家公司主动愿意为另一家公司承担债务,是可以操作的,但要考虑是否经其他股东同意,是否侵犯公司或股东的合法利益。

分公司的债务,应由总公司承担,因营业执照法定代言人是总公司。 就是你开的分店一样现质,亏损,法定人还是你,分公司的经营生产品,都属于你总公司法定代理人指定,公司法明文规定,以法定代言人维基础!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所以分公司的债务就是总公司的债务,两者是不应做区分来看的。所谓连带责任,应当是对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的责任承担而言的,所以在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根本涉及不到连带责任的问题的。也正因此,上述担保法的规定中因分支机构的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时,仍然由企业法人(即总公司)来承担。至于上述民法通则的规定,则是对具体承担责任时的给付顺序进行的规定,即先用分公司保有的财产进行承担,其不足承担责任时由总公司支付。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即使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仍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分公司不能承担债务的情况下,总公司应当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攀枝花公司法律顾问李明华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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