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不按时交房租怎么办_租客不愿意交租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4:55:23 人阅读
导读:如果你的租客,不缴纳房租又不愿意搬,或者联系不上了,你会怎样处理?第一:按租赁合同办事,不交纳房租超过10天-15天联系不上的。通知公安机关有权对租赁客的物品进...

如果你的租客,不缴纳房租又不愿意搬,或者联系不上了,你会怎样处理?

第一:按租赁合同办事,不交纳房租超过10天-15天联系不上的。通知公安机关有权对租赁客的物品进行处理,更换门锁。重新把房子租出去。

这个时代,人口流动性比任何年代都大而广,大部分流动人口在买不起房的时候,为了能安居乐业,必须先找一个落脚点——租一个房子住下来。房客和房东就形成了租赁关系。

租房子,不管是和中介也好、和房东也好,首先都会有一个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或三份),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明确租金和押金,租金是按季度付还是半年一次;押金一般是两到三个月房租;同时注明如果尽交租金会怎么处理,房东和租客绝大部分都是陌生人,并不了解彼此,签了合同就有法律效力。

提问的房东先生,你有没有和你的房客签定合同呢?有的话就拿出来,白纸黑字,谁也赖不掉。如果没有,怎么办呢?是不是催了很多回都没要到就没办法了?我亲身经历过的一件事,聊一聊希望你能借鉴一二。

我曾经在某单位上班,单位有几套小户型房子,租给别人住。其中有一户人家住了七八年,因为要随着市场价涨租金,该住户就不乐意了,不乐意都不说还赖着不交租金了,动不动说要上访。单位打发几拔人去要租金都被轰出来,着实恼人。后面大伙儿说直接换锁换门,领导一想,不宜引发事端落个欺负弱势群体的名声,又派人去做工作,谁曾想这家人更得意,觉着拿他没办法,更加趾高气扬。这下可好,旁边几户人家都看着的,如果这事解决不好,保不准也跟着起哄。

最后决定先礼后兵,打了一份书面通知,送到这户人家,摆明态度,限定期限搬走,同时告之住户,已到派出所备案,到期不搬就要换锁断水断电,出现任何后果责任自负,如果不服,可以走法律程序。那家人一看单位来真的了,估计仔细一想,自己也没多少理由闹,再说,谁真愿意为了租房子闹到派出所法院去打官司呢?于是还没到期就搬走了。



回想起来,人治有时候真不如法治,只要合理合法,有依有据,为什么不理直气壮的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越是退让越让无赖之人得意。

对于出租房屋的建议

一,首先要核实房客身份信息,由于一般群众无法分辩出证件的真伪必须借助政府的配套管理来完成。所有城市的居委会都肩负着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责任,房东出租房屋后要通知租客到居委会和派出所进行登记。贵阳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有一条,要求所有租房者都要进‘‘派基’’系统进行比对,通过网上比对能筛选出是否为重点人群,并进行重点管理。登记后流动人口才能办理居住证,从而便于就业购车就读等。

二,签订租房合同,约定租金支付形式,预交押金,一旦超期不付租金一定要上门问询。如果态度好并情有可原,可商量拖欠几天,如果恶意拖欠就要马上请其搬走,在书面告之后仍不搬的可报警处理。切不可冲动争吵打骂,那样有理也会变得无理,现在我国社会毕竟是法治社会了。

三,就算房屋租出去了,建议时不时过来观察一下,了解租客动态。有些不法分子如传销、造假等形为很隐蔽,来租的人和住(用)的人都不同,一旦事发房东也要受罚,切不可大意,因小失大。什么事情,未雨绸缪总没有错。贵阳最近两年有很多酒托之类的,入住时说是网络公司,摆放电脑一堆,结果是白天睡晚上干活,生活规律与正常企业极不符合,有些房东发现了会及时和民警对接,一经查实马上查处。

希望你能早点要回的的租金!

1、首先找房客催款,要求按照合同应当支付房租。

2、如果房客仍然不缴纳房租,你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解除合同、断水、断电等。

3、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只能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追回拖欠的房租。

现在长租公寓的租金事件,受到伤害不只业主,还有租客。但对于免不免租,这个看业主个人意愿,在现在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从几个方面考虑:

1.租客是否是因为疫情封城导致无法回到租屋;

2.业主是否有正常的收入来源,

3.租客是否失业;

如果业主有正常收入,租客有以上的情况,业主可以考虑让租客推迟时间缴纳并适当的减免几天,然后上租客正常缴纳剩余的。

如果业主有正常收入,租客无以上情况的,租客正常缴纳。

如果业主无正常收入,租客有上面情况的,业主可以适当减免几天缴纳。

如果业主无正常收入,租客无上面情况,租客应正常缴纳。

但是租客如果一直拖着不愿缴纳房租,应该是违反合同的,业主有权收回房子,并最后要求收回房租的。拒不付租的,可以走法律程序。

应该先和租户协商,适当的减免部分租金。疫情期间,应该互相体谅,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疫情是不可抗力,前段时间政府号召经营场所给租户免租,但压力也不会都承担在房主身上;因此你要与租户友好协商,到底是什么情况,如果一方违约,按合同处理;如果不租了,你好决定是转租他人,还是另做打算。

个人住房出租,在疫情期间到期,现在租户拒不交房租,押金不够抵房租,如何是好?小菜认为,在疫情期间,租客对房子的使用没有任何障碍,申请疫情期间全额免租是没有道理的,也没有法律依据。分享下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供参考。

第一、如何看待疫情?

01、疫情的法律定性?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不可抗力。

2月26日,国家住建部发布开复工的通知,将疫情定性为不可抗力。

因此,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就是不可抗力,这是一般性法律规定,适用于多数合同。

02、疫情对合同履行的法律影响?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合同。

这是法律关于受灾一方可以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规定,也就是说,在正常履行中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了,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03、除了解除合同,受灾一方还有其他救济办法吗?

当然也是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出现了在签署合同时无法预见客观情况,导致继续履行原来的合同,会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这种情况下,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综合上面法律规定分析,如果因为疫情造成了一方当事人履行不能,受灾的一方可以援引不可抗力,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

如果疫情导致了合同履行环境的变化,继续履行在正常市场环境下,基于正常情况作出的预期,会给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带来明显的不公平,这时就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直白点的说法,在合同正常履行过程中,疫情让你不能履行合同了,可以解除合同;疫情造成市场环境变化,让你履行合同明显吃亏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疫情跟住房出租有什么关系?

疫情期间,有很多人都在要求房东减免房租,也有很多房东主动为租客减免房租,对这些现象,我们都无可厚非。

毕竟,合同嘛,是人家双方签的,减租也好,免租也好,不减不免也好,都是双方的事情,我们顶多就是多吃一个“瓜”而已。

但我们作为成年人,也要分清楚情况,房东主动减免房租的,往往是商铺,疫情影响了租客做生意,损失比较大,房东适当承担些损失,减免些租金,公平合理,也显得比较仁义,还有利于维持长期的租赁关系。

有些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后,物业简单粗暴地采取了“一刀切”措施!凡是租房的,都不允许人家进去,严重影响了租客对房子的正常使用,租客花了钱,但无法进房子里面住,使用房子就出现了障碍,房东协调后,物业还是不让进,那房东减免租金也就是应该的。

怎么说呢?

租客花了钱,房东保证不了租客正常使用房子,这种情况下,房东不减租怎么说得过去呢?我们因此看到,这类房东也减租了。

从法理上看,疫情是不可抗力,影响了租客做生意,影响了租客正常使用房子,造成了租客租金损失,而这些因素出现,都不是合同双方的原因造成的,也是双方在签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按照原来的合同约定执行,对租客就明显不公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签署合同的“情势”发生了“变更”,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请求,综合损失情况和疫情周期,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强制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让双方合理分担疫情损失。

第三、在你们这个合同中,租客的主张站不住脚的地方在哪里?

大家都忽略了很关键的因素,就是时间!让小菜抽丝剥茧地为你分析分析。

01、现在你们的合同处在什么状态?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住房租赁应该签署书面合同,约定好各自的权利义务。如果合同到期后,租客继续交钱,房东继续收钱,视为租赁合同顺延,但在租期上就是不定期租赁。

也就是说,你们双方的租赁合同在疫情期间结束后,如果对方不交租,你又没有收到其他人帮他代付的租金,那这个租赁合同就终止了。

02、合同结束后,会带来哪些影响?

这个我不多说,大家都知道,租期到了,租客应该搬东西走人,房东把房子收回来,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结算清楚,家具家电查点清楚,抵扣费用后,退还押金。

然后,双方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从此就是路人。

03、租客免租的要求不合法在哪里?

你们这个合同的特殊性就在于租房合同结束了!!!

合同结束了,双方都有选择权!现在是什么疫情,会带来哪些障碍,会带来哪些损失,作为租客难道看不到吗?完全不需要预见,大家就都能明白这个后果。

什么意思呢?

也就是说,租客已经知道疫情存在了,还能一眼就看出疫情会带来哪些影响。在合同结束后,疫情对租客租房也就没有任何负面影响和合同约束,如果觉得房东不给免租,觉得房子使用有障碍,觉得自己租这个房子会吃亏,那完全可以现在就搬走,完全可以不续租!毕竟合同结束了嘛,对双方都没有牵制。这个时候,疫情就不再是不可抗力!!!而只是普通情况。

租客为什么还不搬走呢?

租客在法律上已经完全自由,完全有权利搬走,完全可以避开疫情损失;租客搬走后,出现房子空置损失,那是房东的事情,跟租客又没有半毛钱关系。但如果租客赖着不走,又不交租金,就是租客单方的过错啦。

况且,租客对房子的使用还是没有任何障碍的,既没有物业层面的障碍,也没有房东层面的障碍,那请求减免房租,就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04、疫情影响了收入,房东就该减租吗?

前提条件:商铺房东不在此列,有使用障碍的住房也不在此列,本节仅就本合同情况进行讨论。

(1)房东该不该减租?

疫情持续,收假时间一延再延,叠加过年消耗,大家的收入都在降低,储蓄都在被消耗,这种负面影响是同等的。

也就是说,租客被消耗了,房东照样被消耗,疫情损失对大家都是平等的,那在房子没有任何使用障碍的情况下,于法于理,房东不减租或免租,都没有任何问题。

(2)如何看待租客行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房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在未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不续交租金,视为租房合同终止。

租房合同终止后,不及时搬离房子,提出不合理要求,恶意磋商,导致房东租金损失的,分两种情况追究责任:

①违约责任

如果最后双方合同签了,或者租客交租,房东收了钱,那这段时间租客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承担的就是违约责任。

②缔约过失责任

如果租客最后没交租,房东也没收到钱,双方扯皮了,租赁合同终止。

那么,租客故意提出房东不容易接受的条件,恶意磋商,影响了房东再次出租房子,出现了租金损失,那租客的行为在法律上就叫“恶意磋商”,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综合本节分析,合同在疫情期间结束,租客若认为疫情会影响到房子使用,会给自己造成租金损失,那完全可以搬走,房东也不必因此就减免房租,因为疫情对新签合同来说,既不是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也不会有使用障碍。

第四、你该怎么办?

从你的背景信息描述看,虽然你占理,也合法,但毕竟是老关系了,小菜从两个角度提出个人建议:

01、法律角度

“法律不外乎人情。”

法律不讲人情,依法说法,依法执行。

合同结束后,催告对方表态,不交租就搬迁;既不交租,也不退房,可以采取司法维权措施,比如报警、诉讼强制腾房之类的。

02、实践角度

在合法的范围内,还是算账为主,怎么划算就怎么办。

把租金免一些,把钱收回来,下一个租期再把租金涨上去,这次损失的就可以找补些回来,算总账还是一样的。

综合全文分析,租客不占理,要求也不合法,要么是违约责任,要么是缔约过失责任。但在疫情期间,要采取实际的维权措施还是比较麻烦的,这就需要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和自己那本帐去权衡。

我以前租房子碰到一对年青男女来租房子,以前租给人是押一付三,而这二个人要月付,看二人二十多岁的样子,人也长得漂亮,性格也很好,女孩一口一个阿姨喊着,再坚持要押一付三我倒觉有点过意不去,月给就月给吧,谁知道每月去要房租我得事先打电话,每次要拖二三天这样子,每次不给我齐,还要我再跑二次,每次还要扣我一百元,要好几次才能给齐,要知道我要月租钱每次要爬六层楼,关键是我腿关节痛,每次要钱还要忍住不发火保持微笑,他们还把房子分租给别人,而且不是沒有钱,他们是做鸡鸭这行的,最后一个月沒有给我房租,用押金抵的,租期到了我去收房,我一看我要疯了,到处是垃圾,到处是狗屎,我打扫时都忍不住吐了,并且把我所有电器都坏了,我自掏腰包重新买电器重新装潢后又召租。

这次来了医院工作的小两口,长租七年,虽然不欠房租,但是收房时我傻眼了,屋里又是狼籍一片,因为这两口经常打仗,把我的电器砸坏了,还经常忘关水龙头,把我屋里所有家具泡坏了,墙面上都长青苔了,只给我伍佰元压金哪里够赔我的?我自认倒霉,又重新装潢买家具电器后,我算了账,我收的房租抵不上装潢买家具和电器,这房子不能租了,再租我就要疯了,最后决定低于市场价半价出售,因为这几年房价长了我稍微挣点就行,当天登出售房信息当天就有人下定金买了,租房子这行饭我觉得不宜吃,我可知道这租房的滋味,我再也想烦这个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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