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是给村委还是个人_征地朴偿款是否全部给征地户?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4:18:01 人阅读
导读:回答,村集体征地补偿,村委和个人怎么分?一,征用集体土地,土地,青苗和附属款,全部属于集体,村委和个人不许动用和私分,谁动用谁违法,虽然村委会属于集体单位,但是...

回答,村集体征地补偿,村委和个人怎么分?

一,征用集体土地,土地,青苗和附属款,全部属于集体,村委和个人不许动用和私分,谁动用谁违法,虽然村委会属于集体单位,但是,只能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有人说,土地是本村的,为啥没有权力分配呢,分配必须合理合法。

二,征用土地必须分项,一,土地多少亩,每亩征地价格,二,青苗补偿,三,附属物,四,地面永久性和半永性,五,可耕地,建没用地和荒山湖波,六,沟塘路坝,七,合計总款多少,必须详情清单,上公试栏,张榜公布,实行公开,不能有私毫隐思。

三,征地款,村两委召开村民组长,群众代表和党员代表会议,参加人数,做花名册,让于会人员签名盖章按指印,上村委记录本,这是会议纪要,征地款和附属款多少,向大会公开,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一口同声分给群众,按照九四年土地到户,哪么方案是,人口一半,地亩一半,这样分配方案最合适,必须彩取,紧接村委报告到乡镇,乡镇党委召开会议,同意村委会和群众意,立即给予批复,村委接到批复后,可以按照九四年土地到户,按照人口和地亩分配,即合情又合理,更合法。

我来介绍一下某村的分配方案。某村在国家征地后,大家议论纷纷,提出各种分配方案。针对这一情况。

村两委首先收集整理群众提出的各种方案,本着照顾大多数村民利益的原则方针。从中筛选了二三种方案。

召开群众代表会,把村两委筛选方案作为建议方案。同时重点强调以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反复讨论,然后让群众代表回访各村民小组,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完善和修改建议方案。

村民代表对建议方案投票,最后确定。现有村集体经济成员和土地承包者”人地各半”的方案。该方案既照顾了原土地承包户的和盒,也照顾了无地村民的利益。

如本次分配总额3000万元,本村承包土地1500亩,村民1500人。则为每人5000元,每亩地5000元。

如某村民,一亩地,4口人。分配金额二一亩地X5000十4亩地X5000元二25000元。

未必,集体会留下一部分做公益事业,但比例较小。农户还是得大部分。

不过征地补偿款各地分配方式不一样,有些地方直接对准承包土地的农户,有些地方对准这个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按承包土地之人口统一分发征地补偿款。剩下的没有被征收的土地,再按分发补偿款的人口统一重新承包。做到人人有补偿款,人人有土地。

补偿款怎么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只是这个“称谓”已经过时了!


题主问题用了一个很原始的词:生产队,纠正一下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村一级属自治机构,统称“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加上村级党组织称“支部委员会”,俗称村“两委”。

分享我的工作经验,回答你的疑问。

再鉴定一下题主的问题。其实题主问的很明白,就是在集体的荒地上开发的用于种植的土地,在征收修高速公路时补偿款的归属问题。

自己开荒的土地一般都是在过去农村成方联片、已经形成耕地概念之外的边角地块、山地上进行的改变土地功能的行为。

由于多年来中国的粮食生产稳定、无大的安全风险隐患,所以从国家和集体层面并没有鼓励农民大力开荒的政策。相反,一些地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开荒行为反而是被禁止的。

农村除已经二轮承包的土地归农民自己经营使用以外,其他财产及资源都属集体所有,换句话说,属全体村民所有。个人开荒性质由全体村民所有变成个人所有,如果是无偿使用肯定是不会被法律认可的。

对一般土地而言,征地直接针对村集体和村民的只有两项,一是土地区片价。二是地上附着物补偿。

在土地征收中,二轮承包土地补偿归村民、村集体,地方政府一般都明确划分了二者的比例。地上附着物补偿部分归原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补偿时要看具体情况,由利益相关人协商处理。

作为对题主问题回应,首先土地的性质属集体所有,而且村民如果未就该开荒土地与村委会达成任何协议、未交过任何承包费的情况下,土地补偿款是归村集体的,开荒者没有分割的权利。除非村委会对集体资金有涉及到村民的使用方案。

虽然村委会未对开荒土地进行有效管理,但一般而言,开垦土地上的青苗或附着物补偿,只要不是原属物,为了好开展工作,补偿费都会补偿给使用者。但这仅限于过去已经存在的情况,政府土地征收公告公布后,新产生的私自开荒行为除外。

以上回复应该很明晰了,希望能对题主有所帮助。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