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借钱结婚离婚算不算共同债务_离婚期间男方借钱算不算共同债务?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6:58:43 人阅读
导读:谢谢悟空的邀请!这个问题很有趣,也富有现实意义,我来说两句。一,婚前借钱买房肯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是谁借谁还,不过,如果夫妻感情好,说的拢,那就两个人一起还...

谢谢悟空的邀请!这个问题很有趣,也富有现实意义,我来说两句。

一,婚前借钱买房肯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是谁借谁还,不过,如果夫妻感情好,说的拢,那就两个人一起还。

二,离婚时共同债务当然是两个人分担了,至于分担比例为多少,可以用离婚协议进行规定,也可以让法院来判决。

三,还是俗话说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是理想。在现实中,即使没有大难,夫妻矛盾仍然不可避免,关键在于怎么样看待婚姻了!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说个故事吧,有个女神被一个屌丝追到手了,他们结婚后,别人很好奇,问女神是如何被追到的。

女神一脸幸福地说:“他当时对我特别好,要啥买啥,不要也买,一个月出去旅游一次,然后我们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就自然而然结婚了,婚礼是在全市最豪华的酒店举办的,整个场地都被我们包下来了。”

旁人一脸羡慕:“那你现在一定过得很幸福吧!”

女神这时候愁眉苦脸:“为了追我他借了50万,现在我们天天还信用卡,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

嗯,这个案子,还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在接到婚姻咨询时,我一听到当事人说“XX年XX月XX日”结婚就忍不住要问一句:“是摆酒还是领证?”然后当事人这时候都会愣一下,然后十有八九会说:“就是婚礼啊。”

大概是很多女性太希望自己穿婚纱了,所以对于举行婚礼的时间牢记在心,而领证在很多人看来“不过是个过场”,然而殊不知在法律上,这个过场无比重要,而婚礼则一文不值。

具体到这个案子里,如果借钱是发生在结婚之前,当然是无须共同承担的,如果是发生在领证之后,则其中用于共同生活的部分(比如酒席),是需要你们共同归还的。而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你们双方婚姻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而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被他拿去还了贷款,因此实际上等于你变相在帮他还贷款。比如你们双方各收入5000元,共有收入1万元。如果你们都是无债一身轻,一万元的收入可以在三线城市过上很好的生活,但现在他可能每个月要拿5000元去还贷,那你们的收入就成了5000,虽然看起来他是在用“他”的收入来还钱,但实际上用的还是你们共同的钱。

若是婚姻继续,那就是,如果没有多长时间就离婚了,那就不是

要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双方共同意思表现而定,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双方共同意思表现而定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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