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可以买卖吗_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离婚可以买卖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5:28:53 人阅读
导读:大家好,答,可以买,没到五年,国家政策是不支持过户的,避免炒房的,你可以到公证处去公证,把过户的权利都划到买方这边,这样既保护了你,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不用麻...

大家好,答,可以买,没到五年,国家政策是不支持过户的,避免炒房的,你可以到公证处去公证,把过户的权利都划到买方这边,这样既保护了你,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不用麻烦卖方了,省去你过户时又得让原房主到场带来的麻烦。


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

若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

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分割即可。

除此之外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若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入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

按规定,经济适用房要满五年后才可以办理不动产证,而出售交易以过户为准。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无法办理产证,即使先签订交易合同,等可以办理产证再过户,其实际房产任在卖家名下,如果离可以办理产证的时间短还可以把握,如果是时间太长,那么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之前也有很多人买了经济适用房,等到一两年后办理产证了再过户,但是一两年后房价大涨,原房主肯定不愿意过户了,想涨价,或者赔偿违约金,这样损失的是买家。也有卖家收了买家钱,由于时间太长,卖房把买家付的定金用掉了,而房价又涨的多,就反悔赖账从来没有卖过,最后打官司,劳命伤财。这种事情屡见不鲜。总之这种房子对买家来说风险很大,轻易不碰。当然也不排除例外,家里认识的人,或者自己能把握的状况,还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按照自己的意向操作的,当然都是在考虑清楚风险的基础上。

首先,“物权法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次,法律对合同效力和与物权效力并存的问题予以认可,《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再次,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之间对经适房转让的情况很多,在此过程中带来诸多法律问题,如“一房多卖”等很多问题,但法律风险较大。最后,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可能有效、无效、效力待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能掌握房子及出卖方等相关情况,可以签订合同,适时掌握出卖人及相关房屋的具体情况(如具备过户条件时及时过户、卖方履行配合义务、土地出让金等税费问题),但不动产物权自登记之日取得;如果对相关情况一无所知,一定要慎重考虑。毕竟房产对中国老百姓来说是大额资产,购置房产也是普通家庭事务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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